《建构解决之道》第四篇——焦点解决督导构成要素的探讨与应用分享十四: 个案研讨会议讨论大纲

20221223(静心而论1433):《建构解决之道》第四篇——焦点解决督导构成要素的探讨与应用分享十四: 个案研讨会议讨论大纲

        “个案研讨会议讨论大纲”是督导形式的其中一种型态,适合于督导,自我督导,还可以用于家长对孩子。

        个案研讨会议的方向:首先,请提案者简短描述希望从此次个案研讨中有所收获的地方,或者描述他认为所谓有效能的咨询结果是什么,让他简短地叙述一下当事人是如何进入了这个服务系统的,反思一下当事人希望有什么帮助,会认为对他已经有了哪些帮助,是怎么会有这些帮助的,接下来我们可以再做点什么会对他有帮助,如果做了,可能会有 哪些帮助。

        茵素女士还特别强调这种个案研讨会议要特别注意的重要原则(包括八项)是:1.对当事人而言“谁”和“什么”是最重要的,并运用这些信息与当事人连接;2.当事人可能会“想要的”是什么?3.当事人是否“能够”且“愿意”去付出?4.和当事人讨论从“你知道该如何做”中,选择简单且容易的一小步开始;5.当事人的计划中“实际完成的”部分是什么?6.回顾并重新评估“下一小步”是什么;7.不断重复,直到当事人认为的情况已经好到足以结束;8.所有的成功都归功于当事人。(也就是说当事人想要什么,已经做了什么,能做什么,去做什么,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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