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傲慢与偏见》里,我发现一些有趣的对话和描写,从中可以发现作者的幽默感。正如《毛姆的书单》里说的那样,简能够敏锐地察觉周围人的荒谬之处,包括他们的自命不凡、矫揉造作以及表里不一。值得称道的是,简并没有对此感到厌恶,反而觉得有趣。
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不管这位单身汉是不是想娶太太,他身边的人总会为他张罗的。
当贝内特太太喋喋不休说起舞会上跟宾利先生跳舞的姑娘的顺序,贝内特先生说:他要是多少体谅体谅我,他就不会跳那么多,一半也不会!看在上帝的份上,别再提他的舞伴啦。嗐,他要是跳头一场舞就把脚踝扭伤了有多好!谁能想到,希望别人把脚脖子扭伤,原因只是不想听自己的太太说个没完呢。
关于如何了解一个人,她写到:假如仅仅跟他吃饭,只会发现他的胃口好不好,一起打牌玩乐,只会摸透彼此都喜欢玩二十一点,不喜欢科默斯,至于其他主要性格特征,我看他们彼此之间还了解得不多。这样是理智的,我们根本不能从短时间去了解一个人。
当伊丽莎白认识威克姆后,两人聊起他们都讨厌的达西,当威克姆讲完他的悲惨故事,伊丽莎白马上完全共情了,她大声说道:如此对待他父亲的教子、朋友和宠儿!——她本来还可以加一句:“还是像你这样一个青年,光凭那副脸蛋,就能看出你是多么和蔼可亲。”——但他毕竟只能这样说:何况你从小就和他在一起,而且像你说的,关系非常密切。
读完整本书,又回头来看,会发现没有说出来的话是多么的讽刺。威克姆长相讨人喜欢,但伊丽莎白断定他说的一切是真的,依据在哪里呢?不过是相信了那副漂亮脸蛋罢了,还有已经在心里讨厌达西傲慢的态度,合在一起,竟觉得威克姆单方面说的话一定是真的。这正是她的偏见。
威克姆带着贝内特家的小女儿莉迪亚私奔,贝内特一家急得到处寻找,最终在达西的帮助下,他们结婚了。贝内特先生早就知道威克姆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不过他还是说:“他是我见到的最出众的一个人,他既会假笑,又会傻笑,对我们大家都很亲热。我为他感到无比自豪……”看穿一个人的表里不一,不对此感到厌恶,反而觉得有趣,贝内特先生的这种性格正是作者简在作品中的投射。
贝内特的大女儿和二女儿在短短的时间都订婚后,贝内特先生对伊丽莎白说:“要是有年轻人来向玛丽或基蒂求婚,就让他们进来好了,我正闲着呢。”只要想象一下,一天之中,居然陆续有年轻人进到老父亲的书房,郑重地向自己的的女儿结婚,不是一个,不是两个,是四个,那场景也太好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