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最早是1999年7月份,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开始正式试点。
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展组织商业银行建设全国统一的个人征信系统,在全国7个城市,15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和8家城市商业银行联网试运行期。
2005年8月份完成全国所有商业银行和部分条件的农村信用社联网运行,经过一年的试运行于2006年1月,完成了央行征信系统。从此以后我国的个人征信行业的空白被填补,到现在是中国最具权威的个人征信系统。
2013年,国务院正式颁布实施《征信业管理条例》预试着中国有关征信行业史上的第一部法律诞生。
2015年,央行印发了《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工作的通知》,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腾讯征信有限公司等8家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标志着中国个人征信业向市场化,商业化发展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也意味着我国个人征信机构开始审核制。
我国征信行业起步较晚。经过30年的发展,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为主导,民营征信机构为补充的混合式进行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