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语墨姑娘
公众号:温语柔墨
01
相信大家最近都被一个“老人被狗绳绊倒”的事件的刷屏。
这个视频我已经看了不下十遍,每看一遍,我就愤怒一遍!
一个老奶奶就在马路上正常行走,远方突然来了一个还系着狗绳的狗,在马路上狂奔,没有人牵着!绳子就这样绊倒了正在行走的老人,短短几秒钟,一个八十岁的老人就这样头重重地朝地面,当时已无生命迹象……
而老人被绊倒身亡后,一个远处来的小女孩,跟着狗的步伐,急忙追了上来,你以为她是来救老人的吗?不,她只是把狗追到了,然后把它带了回去……
对于瘫倒在地的老人看都没有看一眼,就这样头也不回,转身就跑了。即使身边有人向她喊话说“你的狗把老人绊倒了”,她依然没有看一眼,反倒越跑越远!
前一秒钟还在散步,后一秒钟就离开人世。你永远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个先来,但是有些意外是可以避免的呀,为什么还要去让它发生呢?就比如此件案子。
02
事后,官方发出了声明,此事件被定为意外事件。
嗯?就这样结束了?没了?我相信大家对于这个结果都很意难平的,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没了,然后最后的结果是:将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并强化宣传教育……(我此时有一万句脏话想说……)
对于那个女孩,只是用了简单几句话就说明了情况,因为她把邻居家的狗牵出来玩了,对于她将受到什么惩罚也没有说。这件事最大的责任是谁?狗吗?狗主人?小女孩?女孩父母?我想这个女孩的责任是无法推卸的。
在视频中,她并没有停下脚步去看一下那个倒地的老人,即使有人告知了是她拉的那条狗撞到的。你说她不懂事吧,但是已经12岁了,算下来,起码小学毕业了,读初中了吧,这点意识都没有吗?还若无其事地越跑越远,起码在这一点看来,她丝毫没有悔改之心。
更为最重要的是,到了事件发生之后,家人和她也没有任何的声明!
03
整个事件当中,“12岁”一直出现在大家的视线里,无论警方的通报,还是官方的报道,亦或是网友的评论,是的,未成年法又再次推上了封口浪尖上。
又是一个因为没有成年,因此不用负任何责任的事件,难道不是她的错吗?擅自牵走别人的狗,这一开始就是一个错的行为,再到后面明知出事了,还装作不知道,越跑越远。
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未成年一直都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那个十几岁的年纪卡在中间,似乎成了一个未成年人犯法的借口,父母没有教好,法律不能制裁。做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有国家法律保护他们,一点也不用怕。
试问:“哪一天我骑了别人的自行车,不小心把别人撞到了,我却不用负任何责任,只因我是一个未成年人。”这样的例子多了去了,一直用“未成年”做幌子。
就比如前几天宣判的案件,一个13岁的男孩,把一个10岁的女孩杀害,结果是赔偿128万元,收容所教养3年。
13岁卡在一个尴尬的位置,13岁了,俨然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了,不然他能去杀人?他难道不知道杀人的后果是什么吗?判的结果也是意难平,收容所教育3年,出来后还是青少年一个,还是一个美好的年纪,该干嘛干嘛,丝毫不会影响到他接下来的道路。
而年仅10岁的孩子,就这样被残忍杀害,128万能干什么?能换会一个家庭的幸福吗?能挽回一个人的生命吗?
如上图也可得知,很多人也对刑责年龄产生不满,建议降低这个年龄限制。确实,是时候改一下了,为什么,还是那句话“十几岁,应该有是非对错意识了”。
最后,我想说的是,
制定的法律不应该是起着这样的作用的,未成年也更不应该成为一个人逃避责任的借口,十几岁的年龄已经是个有思想的人了,是非对错也应该会分的,哪些应该做,哪些不应该做,难道不清楚吗?如果什么都不知道,那么做为家长的是不是也应该反思一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