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污水入海,挑衅三项国际公约

法外狂徒我们见过不少,法外狂国见过吗?东边那个排污水的国家不就让你见到了吗?日本将核污水排海的行为至少违反了三项国际公约。日本不要忘了,它自己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这项公约第192条规定各国有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义务;第195条规定一国不应该将污染从一个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地区,从一种污染转变成另一种污染。根据该公约,各国应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自身活动不使其他国家环境遭受污染,而日本的行为恰恰是公然违背这两条规定。

日本还应该记得自己在1985年签订的《南太平洋无核区条约》,各缔约方承诺要在南太平洋地区设立一个无核武地带,不在该地区倾倒放射性废料和其他放射性物质。我国外交部已明确表示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是重大的核安全问题,日本的排污行为无异于会让南太平洋地区从“无核”变成“有核”,这是对《南太平洋无核区条约》的公然挑衅。

再另外,1972年出台的《伦敦倾废公约》第3条明确规定,禁止在专属经济区内倾倒废弃物。所谓的专属经济区是一个国家在其海岸线以外200海里的区域。现在日本就在家门口肆意排放核污水,无异于视《伦敦倾废公约》为一张厕纸。

国际公约是国际成员行动的指南,如果就是有成员视公约为无物,专做公约禁止的勾当,那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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