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在抖音上刷罗翔的案子。
法律离我好远,我似乎从来没有学过法律。
罗翔是认为有客观的正义存在的,只不过人是有限的,我们够不到那完美的正义
法律是入罪的基础,道德是出罪的依据。又看了一遍辛普森案,追求程序正义,而不是主体正义。
罗翔知道了太多如果要犯法,但是逃脱法律制裁的手段,例如野生动物园,激怒了妻子,让其下车,被老虎咬死。
苏格拉底的辩论太精彩。
之前我是多元论,认为世界没有绝对的对错,但本身这个思想就很绝对。
有很多需要思考的东西,最近爱看辩论赛。
总体这本书更适合10年前的自己,说了一些10年前我需要了解的话,但是对于10年后的我,启蒙方面似乎做不了多少了,所以我爱看实体案例。
我是寒虚体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