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学习了《罗伯特议事规则》,同时看了类似书籍如《大人为什么要开会》,也看了相关电影如《12怒汉》等。每做一件事情,当你做进去了,深入挖掘了,你就会从开始的烦躁,不安和抗拒中解脱出来,进而进入一种新的适应规则的区域,此过程就是蜕化。
这段时间,工作中发生的一些事情似乎一直折磨着我。一是关于程序性事宜。《乡土中国》中说,中国是个人情社会,不用大欠条,法律搬到农村中去,反而让事情更加难办。这段时间,我联系的单位需要选一名代表,按照程序有不同步骤,按照现代法律意义上来说都要经过法定程序。可是,实际操作中,虽然张贴公告,制定规则都是符合法律精神,但是实际操作中却是另外一套,完全按照习惯性做法,比如不再规定时间进行会议,提早揭开匿名选举单子。而法律毕业的我,法治社会不仅要求内容合法更要追求程序合法。我提出该问题,反而被单位人唾弃。那么,问题出在哪里?规则制定不执行,则不如不制定,倒把自己卷入反而不好。
第二件事情是,谁都管等于谁都不管,有责任心的人干的忙死,没有责任心的人闲得要死。主管领导为了让下面各部门管理层切实担负起责任,将工作以摊大饼式分派给给所有联系人,导致以前设立的专业部门不管事情,非专业人员却要去全管起来。比如治水拆违,一方面让下面条线报给专业部门,一方面又让每个分管联系人去工作,两张皮两条线,导致谁都不管,责任心重大人去管却又心有余而力不足,因为不是专业人员,也没有力量和资源调动起专业队伍。
规则,是一个好东西,但是我们也会发现,总有人爱打破规则。规则确保了每个人之间互相制衡以预先方式暗示每个人应该的行为。如果不将规则意识树立起来,则社会沟通成本将非常大,社会也将回到原始的武力解决一切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