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真真是起了大早,还赶了晚集,最后竟然是个乌龙事件。
这几天为了给老妈买助眠药物,不但是费尽了心机和体力,还得看个别医生的脸色和说虚假的好话。
这不今天早上八点多就到了市三院,可是去医院之前怎么也找不到我的社保卡了,当时想着反正手机里有电子二维码,一样用。
到医院之后,经询问工作人员,没有社保卡不能在自动柜员机上操作挂号缴费,只能去人工服务台排队了。排就排吧!
很快就轮到我了,我把电子医保卡二维码对准那个扫描仪之后,就扣费挂号成功,随着拿起挂号单准备去三楼找医生。
走了不到二十米,一看挂号单上的姓名不是我,回头就又去找挂号的那个女工作人员,告诉她,挂号单上的名字和电子医保卡上的名字不符,她说要不我给你退了吧,我当时一想,退了又怎么办啊,还是买不了药啊,想着要不去医生那里试试去。
到了三楼,给医生说明了情况,我只是开一个助眠药,不是看病,医生沉思了一下,说这样吧!我先给你开了,若是能付款成功就正好,若是不行,你就回来,我给你把挂号单退掉。
我一想这个方法不错,随即下楼又去一楼人工服务台那里排队,还是那个女工作人员处,等又轮到我的时候,她告诉我,上边打电话说了,电子医保卡暂且不能用了,她让我去找医生把挂号单退掉吧!我一想退掉了还是不能给老妈买助眠药啊!那还得继续挂号呀,女工作人员告诉我可以用身份证挂号,得,我正好带着身份证呢,挂号之后我一看扣费是15元,而刚才用电子医保卡挂号个人只需出一块钱。感觉这事儿太不合适了。我就问女工作人员,她说你的电子医保卡不能用了,你用身份证挂号就是自费。我说这不合理吧?电子医保卡不能用也不是我个人造成的啊?她说这事既不怨你,也不怨我,我说那就是你们医院的责任,她说那也不是医院的责任,应该是劳动局的责任。
我想我没有必要再和她争论下去,她只是一个工作人员,没有权利的,还是先上三楼让医生先退挂号单,然后再用后挂号单开药。把这些办妥了,再去医院的医保科或者是办公室去说我的电子医保卡的使用问题,看看问题究竟是出在医院里还是劳动局,不然以后还是不能来三院拿药啊!
说着就又上三楼找医生,详细说明情况,先退挂号单,然后再开药。结果医生说退不成了。原因是我的电子医保卡上显示我是王姓女士,开错之后显示是李姓女士。那个李姓女士也来医院看病了,现在是李姓女士把医生开给我的助眠药已经付款买走了。
这可咋办,医生随即调出李姓女士的手机号,让我打过去,如果她还在医院或者本市的话,就让她把助眠药给了我,我把钱给了她就完事了。可是任我怎么打电子语音提示是空号。医生又用座机和她本人手机打了一遍,还是提示是空号。
这可让我俩犯了愁,我也不能说再去医院办公室或者医保科了,若是实话实说了,这里面是不是还有医生的责任啊?不能因为咱个人让人家医生担责呀!我就问医生,这事若是说出去了是不是有医生的责任呀!医生说肯定会有的啊!想想也是,明知道挂号单上的人名和电子医保卡上的人名不一致,医生还是给开了药,若是那个李姓女士把药吃了整天睡觉不就麻烦了嘛,我就赶紧说,若是医院上边问起来,我就把事揽过来,就说是我非得让医生开的。
那个医生打了几个电话之后,一直在那里坐着,也不吭声,估计是在想办法呢,我也不知道这事儿该怎么处理了。我俩就这样静静的坐着。
过了一会儿,医生说这样吧,我领你下一楼,再去那个女工作人员那里把你电子医保卡重新再刷一次,看看到底显示是谁的名字。等到了一楼,那个女工作人员说不单单是我的电子医保卡不能用了,从现在开始,所有的电子医保卡都不让用了。我想应该是医院的通知,估计过后医院会和劳动局协商的。
看来那个单子错了就错了吧!医生说这样吧!我用你后边的挂号单子给你重新开药吧!事已至此,只能如此了,医生给开了药,然后结账取药已经快十一点了。
回头想想,也许确实是劳动局在录入信息的时候应该是工作人员麻痹大意了,或者是某一个环节出了问题才会出现这种状况。导致我多花了挂号费,多跑了几趟腿。挂号花费了15元,而药费只有6.5元。好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