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朋友圈不乏登山爱好者,茶余饭后颇有耳闻。有佛学信徒,踏遍名山,是为寻访寺庙;有初为父母,或自驾驱车,或登记旅社,视爬山为遛娃选项;还有健身达人,将攀高与瘦身运动联系。最近,女儿天天还发现了一个直播“五天登五岳”的博主,如此极限挑战,也是新奇。
上周六购物之后,老徐临时起意驾车到太湖一游。本只想在湖边稍事漫步即返,却因找停车位绕进一景区。购票进入后才发现,一座郁郁葱葱的山峰横亘在不远处,无情阻挡了方才近在车边泛波光的太湖。要想一览湖光,必先登顶饱览山色。三个四体不勤的人,决心干脆将一周的体力,贡献给这座需要30元人民币才能靠近的不知名山峰。更何况这山似乎并不至高不可攀,天天开始讲述学校动辄八百一千米的冬季晨跑,征服她应该不在话下。
一条通幽的小道旁现一石牌,原来此山名曰莫厘峰,全程1800米,科普了我们这样误打误撞的游客。12月下旬,即便在江南苏州,也是处处凉意,加之身临湖畔,更是寒风四起。登山活动权当是暖身运动了。最初的一段山路由方窄的青石铺就。不几步,但闻远处此起彼伏的诵经声,与各种敲击乐器和奏而鸣,声势不小。风景区的半山腰有寺庙,并不稀奇。但赶上修行之人,集体专注地朗诵经文,且如此逼近真切,倒也不多见。走近方知,原来寺庙有一个很诗意的名字——雨花禅寺。该庙始建于明代,几经朝代更替的损毁、募修、重建、批准、登记而成为现在佛事活动的清修场所。白石阶上是巍峨的大雄宝殿,供奉着青铜药师大佛,神像庄严肃穆,和着侧楼传出的深沉浑厚的诵读声,使扑面而来的深邃寒寂令人低回不忍去,担心一进便不能出,怎堪回城市、尘世?
天天似乎有很多心愿待了却,每至佛门圣地,必虔诚跪拜,心中念念有词。反倒是我和老徐,显得矜持木讷,不及小孩纯粹真挚。
“这里怎么会有促销的广告?”天天发现了一块丢弃在道边,与庄严氛围格格不入的纸牌。
“在寺庙促销的,必然是香火啰。”童言直语惹得我们会心一笑。
雨花石寺所在地远未到一半路程。第二段路是水泥修建的盘山公路,能行驶车辆。走到一个岔路口迷失方向了,只得驻足阅读景区的指示牌。一番讨论后得知,两条路皆可达顶。若继续走公路,要绕远,爬陡石坡则可直达,我们选择了后者。最后的600米山路,天天还能跟老徐追打嬉闹,而我已在后面气喘吁吁了。厚打底裤配长裙,加短靴的穿着,属实轻视莫厘峰了。
到达终点,又一座寺庙矗立于山巅,大殿供奉观音,但依然未找到观景角度。老徐声称从树林缝隙能看见太湖,却总意犹未尽,更何况天天身高不够,须得抱举才能一见。
“怪不得身高一米四以下不收门票,原来就算爬到山顶也看不见湖。”老徐调侃起来。
正叹景点扫兴,我突然发现,寺庙一侧有条小路,似通往更开阔去处,几人正朝那方向走去。没错,那边一定有观景台。
我们到达山顶时正值夕阳西下,加之湖边有一侧岛屿凸出,湖面在红日的照射下,呈现波光闪耀的Z字形。那金黄,与天色将晚的暗红调和,让我联想到了刚在山姆会员店看到的iPhone 16 pro max其中一款沙漠金的颜色。远处的山峦并不高,但在云海的半遮半掩下,显出重重屏障的残影。离湖更远的地方,是山坳里紧密排布的白顶矮房。能居住在这里的人家,不知是否能分清太湖蒸腾的水汽和炊烟撩绕的烟气?
下
眼底的风景固然浪漫,眼下的现实却不得不面对。时辰不早了,太湖离家至少得有一个半小时车程。逗留片刻后,只得启程下山。临别时,终于在湖边找到了泊车的空地,冒寒风、迎冷日,匆忙拍照留念才作罢。要说迷恋车边的美景,还得是杜牧在《山行》里豪爽的精气神:
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出有人家。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为领略枫林晚景,竟顾不上驱车赶路,实属乐观豁达,疗愈伤秋情绪的典范。不过这首诗到赏景时就戛然而止,若碰上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必然在结尾处将你拉回现实:
Whose woods these are I think I know.
His house is in the village though;
He will not see me stopping here
To watch his woods fill up with snow.
My little horse must think it queer
To stop without a farmhouse near
Between the woods and frozen lake
The darkest evening of the year.
He gives his harness bells a shake
To ask if there is some mistake.
The only other sound's the sweep
Of easy wind and downy flame.
The woods are lovely, dark and deep.
But I have promises to keep,
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
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
想来我认识这座森林,
林主的庄宅就在邻村,
却不会见我在此驻马,
看他林中积雪的美景。
我的小马一定颇惊讶:
四望不见有什么农家,
偏是一年最暗的黄昏,
寒林和冰湖之间停下。
它摇一摇身上的串铃,
问我这地方该不该停。
此外只有轻风拂雪片,
再也听不见其他声音。
森林又暗又深真可羡,
但我还要守一些诺言,
还有赶多少路才安眠,
还要赶多少路才安眠。
——余光中译
《雪夜林畔小驻》(“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 是我在大学时代第一首初见即倾心的英文诗。那时每天在校园拿着walkman(随身听)闲荡,模仿美式口型夸大,儿化音夸张的发音方式,当从磁带传出老派播音腔“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瞬间被吸引。不仅觉得整诗韵律动听,而且似有深不可探的意境。现在回看,才对其内涵有更具体明晰的体会。对于承受生活重压的人来说,小憩观景是诱人的调剂,但不得不冷静转向现实世界,以及尘世的诺言。不免俗地感叹,“初读不识语中意,再读已是书中人”。
将该诗与《山行》并举,还有两相对比的有趣呼应。两诗描写之美景都在旅途中,杜牧是亲身体验,而弗罗斯特则是精巧构思。一边是深秋枫叶翻飞的山林,一边是隆冬大雪覆盖的树林,附近似有还无的人家,平添一份亦假亦真的烟火气。《雪夜》设计了一个拟人化的小马与诗中的讲述者互动,颇具戏剧性,而《山行》则直抒胸臆,并无故事情节。老弗毕竟比老杜晚生在一个多世纪后的大洋彼岸,并不止于欣赏自然,而不表达社会认识。那种憧憬理想,而又不乏现实的双重性,将漫长人生路的迷惘、惆怅用象征和哲理意味的诗韵娓娓道来,毫无唐突说教之感。从纯粹的浪漫抒怀,到理想和现实的交融,人类仿佛走过了一个工业革命,外加半个地球的时差。
曾有网友形容自己为扫地机器人,每天在城市两点一线通勤就是在预设路线上,往返于公司和家——两个干活和充电的站点。机器不能停摆,小驻宛如田园般远在天边的奢望。这份自嘲,虽不属于诗歌范畴,却能成为赫胥黎式描绘乌托邦世界的荒诞小说脚本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