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7:00爬起床,洗漱过后,洗了隔天换下的衣服,再做饭、清洁卫生。小憩一会,吹会风,家里的上午天气异常炎热。这几年小镇大兴土木,马路工程持续了好几年还没完成,每家每户攀比式地堆砌楼房,砂砾石块灰尘搅拌着侵入这个村子生活环境的每一个角落,一呼一吸间,喉道都能起茧子。倘若你骑匹马来呼啸而过,真有“一骑绝尘去”的良好体验。
农村的家里也是孤独的,特别是对我们这种“恃才而骄”的、一个村占少数的大学生来说,是孤独的,因为没有人可以对话。每日的思考没有停下,可是往往苦思冥想不得解时,不能畅所欲言也不能激烈讨论。再加上对电子产品的抵抗还没有进入“化境”,常常便陷入一种“我与周围格格不入+又没能抵制玩手机”的痛苦之中。
幸好还有书可读。
小憩之后就会拿一本书,缩在家里某个阴凉处的角落里,细细翻阅着。可以定几个番茄钟,也可以不看时间,一股脑读到底。这几天在家里读书要忍受耳边各种机械运作发出的嘈杂声音,还有农村自然的鸡鸣狗吠的热闹,不过忍耐时间一久,我倒是有了一种“于乱世中寻一抹宁静”之感,注意力没有被分散,反是更为集中了。
读书确实是一件让人极为享受的事情。这几日一直在读《你的降落伞是什么颜色》,理查德·尼尔森·鲍利斯是美国职业专家,他的文章有美国人特有的写作习惯在里面,即使是新精英的翻译版本,读来也有和作者进行口语对话的有趣。沉浸在书中,鲍利斯描述的求职或者生涯决策的某些场景,若是我熟悉或者有体验的,便是会心一笑或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若是我未曾接触过的,觉得有趣我便去实践训练一下,或者默默记在心里。我一个朋友和我说,“你看书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很丰富,一笑一皱眉的,别人还以为你在练功。”他说的很对,我在翻页或者默记那些精彩描写的时候,手指经常无意识地抚过扉页上的文字,那是我很喜欢的一种感觉,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就是在练功。每翻一页,功力变厚一分,心里踏实一分,孤独感就减少一分。
中午可能会睡个午觉,或者放下书本,思考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对了,家里是不吃中餐的,一天只有两顿。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习惯印刻在农村的生产运作规律中,所以大家都起得早睡得也早,晚饭吃得早,夜里好休息。
午休过后便是做饭,完成下午的清洁。吃饱喝足以后整个人是非常慵懒的,有时候午后的阳光不会特别炎热,稍显温暖。光线照在身上,活像一只半眯着眼的肥猫,胡须一颤一颤的,喵一句,“真幸福。”
下午会写写自己的一些思考,不过写作的次数不是很多,因为我这小脑袋里能思考的东西本就不多,能够独立想清楚的更是少之又少。保持自己的一些想法,大概是觉得这样会“退化、衰老”得慢一点,期望自己的中枢神经系统可以一直强壮,想不清楚的时候,就又要看书。这个暑假自己定的目标是读完四本书,两本工具类的,一本新闻叙事读物,一本小说,除了刚刚回家荒废的一些时间以外,自己还是可以成功完成这件事情的。就像我之前说的,“读书是对一个人最好的救赎”,希望读完这几本书,能够给我浑浊的大脑带来些许清明。
晚上的时候,会看看弟弟的作业,白天也会想办法锻炼他独立生活的习惯与能力。他就要外出念高中了,这个暑假他做了一些课本上的预习,可能对日后的学习有益,但我认为帮助不会很大。我更看重他的个人品质和学习态度,从这个角度来看,他还需要走很远的路,起码要从心里退去这一身稚气。不过转念一想,我不也是这样?谁还不是这样呢?
洗漱后躺在床上,打开熟悉的公众号,读几篇文章,休息。
这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每一天都这样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