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点速查
第一、车位大战:看最高院如何定分止争?
近年来,小区地面车位被开发商高价出售的纠纷频发。一些开发商常以“规划内车位”为由,声称拥有产权并高价售卖,最终被业主委员会告上法庭。最高院2017年裁定明确:地面车位无产权证,本质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第二、法律依据明确
一是土地使用权“随房转移”:开发商卖房后,小区土地权益自动归属全体业主。
二是地面车位不等于专有部分:无法独立登记、排他使用,本质是公共设施。
三是规划不等于产权:即使车位符合规划,未计入容积率、未分摊土地成本,仍归业主共有(。
地面车位是业主“家门口的权益”,法律已亮明底线——共有权益不容侵犯,守护家园需人人较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