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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29日下午,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雅戈尔动物园发生老虎伤人事件,致一人死亡。
根据死者张某的同行人员李某某陈述并现场指认,当日下午2时许,张某及妻子和两个孩子、李某某夫妇一行6人到雅戈尔动物园北门,张某妻子和两个孩子以及李某某妻子购票入园后,张某、李某某未买票,从动物园北门西侧翻越3米高的动物园外围墙,
又无视警示标识钻过铁丝网,再爬上老虎散放区3米高的围墙(围墙外侧有明显的警示标识,顶部装有70厘米宽网格状铁栅栏)。张某进入老虎散放区。李某某未进入,爬下围墙。
老虎咬人事件再次出现,舆论之声沸沸扬扬,大众对此事件各执己见,是老虎疯狂,还是人太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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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其原因不难发现,为了逃票剩下些钱,竟把自己的命都搭进去,这当然不能算是一桩合理的买卖。想来,当事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可动物园园方依旧被牵扯进来,完全是“躺枪”呀。
有人表示园方应该把动物园的墙设计的无法让人翻墙而入。乍一听好像还蛮有道理的,墙高了或者是有电网,人就不会进了。难道要把墙建造数十米吗?真是可笑。就好像人翻越栏杆过马路一样,是因为栏杆太低了吗?楼那么高还有人跳呢,还有人专门从房顶上跳。
怎么办,走路上摔一跤,你能把地砸了吗,你会去找铁路局的事吗?恐怕一般都不会;说句不好听的,家里进贼了,你会不要这个房子吗,你会去找房地产商吗?估计也不会。
在没有牵扯到生命安全的时候,人们都不会引起太大的重视,也会从自身找原因。一旦生命受到损伤,脑回路便不太清楚了,所有的错误都是别人的,自己没有半分错误。这样的想法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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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道主义出发,动物园给予赔偿是情分,不给予赔偿,个人认为这也是本份。没有任何人有义务为你犯的错误承担责任,有些事情就是要自己承担。
生命至上,这本无可厚非,可若以此为由而无理取闹那就要另当别论了。很多时候,明明是当事人的过错,一旦牵扯到生命的高度,有错也会有理,毕竟人人都有悲悯之心。
再来看看半年前八达岭的老虎咬人事件。此时一出瞬间引起轩然大波,各大新闻头条都是它,朋友圈也被刷屏,人们在观看事件的同时也不忘发出自己的观点,但那时的众人其实还是更同情受害者,可能因为是大众首次收到这样的新闻。
与八达岭事件有所不同,宁波动物园再次出现的老虎咬人事件,人们有些见怪不怪,或许是这两次的老虎咬人事件间隔不是很长。再者说这类事已经有了前例,审判起来也不至于太为难,无非是在等一个结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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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再来谈谈老虎的问题。
从古至今,老虎都是一种凶猛的食肉动物,只是人们的认知常识。本是野生动物,放在动物园中让大家观赏,已是老虎无法言说的委屈,还想让老虎怎么做?难道变成食草动物吗?
老虎食肉本就是正常现象,也有人会说,那也不能吃人呀。怎么就不能呢?在老虎眼里,估计它也分辨不出人和别的肉类有什么不同,只不过是作为人的我们自认为自己很特殊罢了。老虎只不是嗅出了肉的味道,尽了一下食肉动物的本能而已。可却要受到惩罚,老虎又哪里做错了呢?
事情一出,大众哗然。我们替逝者惋惜,也为老虎不值。既然是凶猛的动物,进园之前我们就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不管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愿这样的事情不再发生,活着不易。好好活着,报效祖国,就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