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我便隔三差五过去兼职,一般只待两个小时就回家,毕竟白天还要做上班族。陪酒远没有我想的那么简单,要陪笑,要会接话,更重要地是要把酒卖出去。总有些手会游移在不同的部位,但是大部分人也懂规矩,真想有点啥就出去开房。而我,没有出去过,或许是出于对男友的愧疚,或许是心里残存着底线,更或许是我没那个胆量。
好在小城市大部分来玩的都是流水客,出差的居多,需要应酬的也就是那固定的一个圈子。因为我一般不会待到深夜,陪酒的时候也会有意暗示自己并不陪夜,所以基本也不会被难为。唯一一次被刁难就是来自那位王哥,这也是我后来为啥喊他老男人,秃顶老男人的原因。说起来他也不过三十几岁,只是稍微有点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