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写点东西。
我起点很高,当年我们村儿里小学举办的作文比赛,我连着得过三年的一等奖,最大的荣誉就是站在演讲台,当着全校二百多名师生,大声的朗读我的“范文”。我中考语文成绩148分,满分是150,在那个小镇上,算是很厉害的那种了,以至于现在我初中的语文老师,见了面还记得我的名字,因为她每年还会给她的学生,读我的作文。
高中之前的成绩算天赋(得瑟),如果谈对写作的热爱,要从上了高中之后开始。
我之所以热爱写作,一个原因是我高中做过的一连串梦,你没听错,是一连串,可以连起来的那种,每天晚上我都会背上一个破布包,踏遍山河湖海,去聆听、去记录一个个普通人不普通的故事,以致于白天我都会恍恍惚惚,那些人和事,是真是假,那段时光,是最有意思的存在,我一直认为那是我前世没有抹除干净的记忆作祟。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高中的语文老师确实是年轻漂亮,刚毕业的女大学生,干净通透,说话竟然还带着点奶气,作为当时的语文课代表,我觉得有义务好好学习,用笔杆子去保护她,只可惜最后能给她庇护的,却是我们学习的副校长,那个老色狼,抛妻弃子,见色忘义,不过前年偶然得到他们的消息,过的还算幸福,也算对我炙热的青春期,有个交代。
总结起来,因果循环,所有事情的起点,可能都非常的简单,热爱文字,只因为从老妈肚子里出来的我,是个带把的货,喜欢放荡不羁,喜欢漂亮女生,仅此而已。
离开校园十年有余了,从事了一个跟文字毫不沾边的工作,但还是喜欢偶尔感触一下身边的生活,记录那些一闪而过的小欢喜,还有那些我不愿意跟别人提起的小秘密。
说起来,现在也不应该算是落点很低,毕竟还没到尘归尘,土归土的年纪,充其量算是低空飞行吧。
我觉得文字,便是一个人思想的载体,我可以不受空间、时间的限制,去跟另一个世界的人对话,拥抱,我可以用几个小时的时间,去经历别人从生到死的一生,你不觉得,这样很美妙吗。
谢谢你,我年少时做过的那些梦,也许,我心里还住着那么一个姑娘,纯粹、热情,愿意陪我去流浪,等着我去保护,我愿意就这么一直飞翔着,掠过你的头顶,迎来满眼的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