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书就是有魔力,让你每一次看都有惊喜,每一次看都发现之前的自己忽略的东西,每一次看都发现不一样。
从男女主的视角代入,从陌生人的视角代入,或者从上帝视角代入。
我们每一次看书,其实都是在看自己,在反思自己,从书中体会别人的人生,或许能在迷惘的生活中找到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闲来无事,我又翻出来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如果说第一次阅读是走马观花,我只是通读了全书,了解了这样一个故事,那么第二次的故地重游,带给我的感触却是摧枯拉朽,翻天覆地的。
如果说第一次我感觉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就像一个不负责任抛家弃子的“渣男”,为了他的艺术,他的梦想抛弃一切,那么第二次阅读,我好像能更深入得了解到他的内心世界了,从第一次的不认同,到第二次的理解。得益于毛姆在每个章节里的细心铺陈和穿针引线,他的字里行间隐藏幽默、戏谑和嘲讽,还有对于人性的洞察和反思。
或许还有果麦版本翻译的更加贴近我们中文的语境和用法,让人看着不会被突兀的翻译腔给出戏,除了名字还保留着原滋原味的外国人的名字,内核就像旧瓶装新酒,我看得酣畅淋漓,根本不舍得放下。
故事人仍旧从“我”的视角出发,从午宴接触斯特里克兰夫人,到晚宴接触斯特里克兰本人,从他们的朋友,再到到斯特里克兰一个人远赴巴黎追求追逐梦想,故事脉络和我记忆里读过的并无区别,我却像是重温了一场旧梦,把梦境里的曾经又重来了一次,而这一次远比上一次的浅尝辄止更深入而透彻,也或许是我的心境更平和的缘故吧。
我们都知道,这本《月亮与六便士》最出名的那句话,“满地都是六便士 ,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斯特里克兰无疑就是那个抬头看月亮的“他”,在我曾经浅薄的印象里,他就是个负心汉,为了梦想抛弃一切,因为最后成功了,所以被人奉为偶像,可如果所有人都如他一般,为了梦想不管不顾,这个世界又会变成怎样。
后来我却觉得自己的可笑来,不是所有人都有这个勇气放下一切的,虚名浮利从来都不是他所追求的,口腹之欲不是,金钱欲望不是,性欲更不是,他追求的肯定就是他如果现在不去做,此生就算是白活了的梦想,而不是为了成功,为了扬名立万,为了名垂青史。
而我问我自己,又有什么梦想,在这浑浑噩噩的度日时,有没有抬头看看我的月亮,它是否还在我头顶上,寂寞地发着光。
而文中毛姆对他在接触到的斯特里克兰一家人的时候,有过这样一段描述,说这是幸福的一家人,他们的人生一眼就能看到头,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度过一段并非无用的快乐人生之后,将会寿终正寝,入土为安。
这样的生活在作者看来,他只是承认它的社会价值,却并不希望自己也过上这样的日子,他渴望过上危险的生活,走一条别人不曾走过的路,路上有悬崖峭壁和崇山峻岭,有波涛汹涌的海和一望无际的洋。
我骨子里是个贪图安稳又渴望刺激的人,这股割裂感,让我举步维艰、进退两难,后来我找到了一个安抚我自己的办法,那就是阅读,在书中和主人公一起攀山越林跋山涉水,放飞自己的想象力,去任何地方,然后再脚踏实地得过我的平淡如水的日子。
可能再过一段时间,会重新读一次《月亮与六便士》,我终于会找到我的月亮。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