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截止2020年2月份,还是有很多人对微商还是有很大成见,觉得微商就是骗人的,就是CX,包括我目前的很多同事都有这种想法。
然而,最近这几天公司内部突然的大动作,估计99.9%的同事,对“微商”这个职业会有翻天覆地的改观,因为,我们鼓励“合伙人机制”。
最先是在公司内部群中的几个小品牌和子品牌开始搞动作,合伙人招募的如火如荼,而就在前几分钟,我所在的主品牌以及招牌童装大品牌,也开始了“合伙人”机制——并且特别标注了,分享就是立功。
看到这几天的大动作,我心里非常感慨,在四五年前被人瞧不起的分销自用的“微商”,在今天,却即将成为拯救企业的蹊径。
国泰民安的时候,一旦有人做出一些“不正常”的事情,大多数情况就会被拒绝。回想马爸爸当初推黄页的时候遇到的谢绝,到现在的阿里王国,这条路,走的并不是一帆风顺。
我对于全公司的合伙人推行制度,目前并不是特别看好,在目前这个宅家的情况,这里的合伙人机制类似于微商化,分享于微信朋友圈,但是真正微商化的可行性不高,一来本身的线下店铺运营成本目前还无法覆盖,二来全员对于如何在朋友圈运营,太欠缺了。
做为一个老微商的我来看,真正能在朋友圈运作起来,公司至少要摸索个至少2个月。不开玩笑。实际上,并不是所有产品都适合做微商化的运营,大部分的产品,只能做平台化的运营。
庚子年的开年太苦,但未来仍然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