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有人指责「拆书」是一种伪原创,是一种侵权。
就是把别人的书,自己熟读之后,再讲给别人听,并做成产品,在市场上售卖。
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很难讲清楚是否构成侵权,不过最起码到目前为止,还没见哪个作者起诉哪位「拆书」者。
其实,在我看来,这个问题不那么重要。
假如我是书的作者,如果有一天我的书被人「拆」了,我应该会感到高兴。
一来我想传授的知识,有人用另一种形式在帮我传授了。
虽然有简化,甚至解读与我的原意不一致,但这又有什么关系。
简化意味着降低了学习门槛。我们总说要读原著,要构建完整的知识体系,但这永远只是少部分人的事。所谓的精英分子在这里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人家读书不多的,学历不高的不得从简单的认识开始嘛,你叫人家捧一本书怎么有耐心读得下去,而且面对着读一本书,时间成本这么大。
至于解读与我的原意不一致,这就更没必要纠结了。不要带着所谓唯一「真理」的洁癖,任何事物都可以有多种解释,不同的人读出不同的深意,让这个世界多一种看法,这不挺好嘛。
二来可以让我的书无形中被更多的人接触到。
这时有人会说,那些读者读了人家的「拆书」,不就不会来买你的原书了嘛。
你想得太狭隘了。如果你的书真的好,人家听了喜欢,肯定会想去看原书的,而且人家「折书」肯定更多的是夸你这本书嘛。但如果你的书平平无奇,那人家看个简化版就更有必要了,没必要浪费大把时间在一本「水」书上了。如果一个作者会担心自己的书被「拆」了之后影响销量,那我觉得这应该是对自己的书没有信心吧。
还有,我在想,那些经常挑别人毛病,动不动就指责他人的人,那么强调知识产权,动不动说别人不是原创。他们在生活中会真的那么尊重知识产权,尊重原创吗?不使用盗版软件?没买过盗版书?没买过盗版牒片?
我觉得重合度应该会很高。因为大多严以律己者,更能做到宽以待人;而同样,严以律他者,也总是宽以待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