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看书大概是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
有几本书对我甚于启蒙教育。一本中国神话故事,里面故事和很多人看的版本不大相同。如书中一则故事是广为人知的后羿射日,讲后羿是少年英雄,后来居功自傲、作威作福,嫦娥为拯救苍生而偷走灵药,不至让后羿长生不死危害人间。这个故事是我心中的“正版”后羿射日,以至读诗读到“嫦娥应悔偷灵药”,我心中非常抗拒,在我心中嫦娥既美丽善良又甘愿牺牲,实在是比后羿更伟大的英雄。这样的神话虽与更广泛的版本不同,启发性却很强,反倒是我心中最佳。还有一本科幻故事,大抵是叶永烈等那一辈人所写,让乡野之中的我大开眼界,现在时时想法天马行空,便是拜彼时所赐。还有一本书再三翻看,讲古今中外名人少年时便立下伟大理想,如周总理为中华崛起而读书、主席每天坚持洗冷水澡锤炼意志等。很多具体的故事虽记不太清,埋在心里的种子却持续生长,总觉以天下苍生为己任,是读书理想之所在。现在说起来虽有些好笑,但总觉所谓文人,多少应有些风骨吧。
即便难以论及风骨,也不可缺少风度,至少不能少了对生活兴致勃勃的态度。小时候看的很多书,有用算不上,趣味却很多。有一套丛书叫国际安徒生奖系列,是一套儿童名著,如《姆米一家》、《西拉斯和他的黑马》、《约瑟芬》、《校舍上的车轮》等等,异国他乡的异域风情,童话故事的崭新世界,在一本又一本书中跳跃闪烁。与现在低龄化的童书相比,那会儿的童书装帧故不算很好,但内容扎实严谨,翻译字句精致,是不可多得的好书。
并不是所有书都读起来有趣,大约初一时先读《朝花夕拾》,再读《呐喊》,只觉阴郁压抑。可能因是课业之故,也不觉《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等书中名篇多有趣。直到工作后,一次在朱自清的一本散文集中随手翻到《背影》,再读之下觉得写的真好。后来得空翻翻以前读过的书,便又翻到《朝花夕拾》。
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哪怕批判再犀利,故事再痛心,这本九十多年前的散文集,除了对生活鞭辟入里的思索与批判,也不乏星火般的温暖与兴致。现在想想,当年读的无趣,既因年少时胸襟眼界所致,也有读书时的功利——总觉得——看!我把这些名著都读了,反倒没有初读书时的乐趣了。
从这般看来,如果仍有人真心热爱读书固然很好,不爱读书也没关系,热爱生活即可。无论热爱什么,只要是自己真心享受的、健康阳光的就成——
——如若读书仅仅为了知道段落大意、中心思想与“为什么此处用一个爬字”,那这书,不读也罢。
朝花夕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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