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内权威媒体报道,3月30日,有网友发布微博,称上海一例哮喘病人因120拒绝救援而病亡,列出详细时间线并伴有视频佐证。3月31日,上海浦东新区卫健委发布对该事件调查情况,称当事医生当时虽然有紧急救治任务在身,但处置实属不当,已作出停职处理。上海浦东卫健委对该名患者的离世深表悲痛,对急救医生由于经验不足、处置不当未能及时出借车载除颤仪施救患者深为抱歉,对全区医务工作人员加强教育。
官方媒体给的标题的口径是《处置实属不当!停职!》,是对当事医生的批评。但是作为一个业内人士,我还是想细品一下上海浦东卫健委声明的全文,实际上还是有点“春秋笔法”在里面的,文件不长,全部收录如下:
关于对浦东120急救中心的调查情况
针对网上反映的在航昌路376弄小区120急救医生未向求救患者施救的情况,我委立即连夜启动对120急救中心的调查。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得知该病人出现紧急情况后,现场核酸检测的医务人员已奔赴其家中进行了数十分钟的紧急抢救,后因抢救无效而死亡。该急救车当时正在执行对同一小区另一住户的急症患者急救的任务,且急症患者已上车,急救车已准备前往医院。此时救护车被求助者拦住,要求救护车医务人员出借车载除颤仪。由于该病人在自己家中,救护车上的急救医生现场无法判断,出于先将车上急症患者送往医院的考虑,没有同意出借。应该指出,这名医生当时虽然有紧急救治任务在身,但如此处置实属不当!
我委对该名患者的离世深表悲痛,对急救医生由于经验不足、处置不当未能及时出借车载除颤仪施救患者深为抱歉!我委已对该名医生作出停职处理的决定,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区医务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在当前疫情特别复杂、严峻的考验面前,尽医务工作者的全力,为群众提供专业、安全的医疗服务。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
先讲结论:看起来是浦东新区卫健委被上级强压着给人磕头认错了。
该《情况》一共分为3段,第2段是情况及结论,第3段是整改措施。
第2段前面都是讲事情的过程和医生的动机,只有“如此处置实属不当”是结论。说明上级已经给出了这个结论,让卫健委写这个命题作文,卫健委没有办法,只好把事情尽量讲清楚一点。在第二段中,只有“如此处置实属不当”是真正的承认错误,其他都是在解释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浦东卫健委道歉的事项是:未能及时出借车载除颤仪。
这就有点讽刺,特意强调 车载除颤仪 我感觉写稿的人是憋着气的,很多人以为救护车上装配的是普通AED。其实这是偷换概念了。车载的除颤仪操作起来很复杂,并不是那种街边随处可见的傻瓜式的AED。
翻译一下这句话:我没有出借一个专业设备给你,我表示抱歉。
几乎可以想像浦东卫健委面临的是什么情况,我脑补一下:
领导:这个事情你看一下,死了个人,事儿大了。
卫健委:医疗资源崩溃了,死人是正常的,而且我们没有错。
领导:总要有人承担责任,处理一下这个涉事医生,要从重从快,连夜写稿子。
卫健委:……好的。(MMP)
讲点题外话。
一是我们都知道急救上面都有黄金4分钟,呼吸心跳骤停的时候,你最好祈祷几百米内有AED,且有人敢承担风险用在你身上。这个事情我们看了一下时间线,其实早就过了黄金4分钟,恕我直言,假设这救护车对原来任务见死不救,而改拉这位患者,恐怕也是凶多吉少。
二是网上很多人看了掐头去尾的视频后,都骂随车医生很冷漠,没有同情心。我想说,这就是一个急救医生的常态,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严格按照流程操作,难道他应该用急切的态度增加你的焦虑吗?有利于事情解决吗?
三是很多人带节奏骂医生,把患者死亡怪到医生施救不及时。试想,你如果是医生,车上躺着一个待转运,你接到的是这个任务,凭当时情形,你会怎么处理。据说当时医生打了急救中心电话,急救中心说另一辆车正在赶来,医生确认后才走的。为什么我们每次出了这种死人的事情,都怪医生,都要找一个替罪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