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爱情不好,是自己不好。

自从他离开我已经有三个月零二天,我挣扎了许久,最终是放他走了。

他走的一路洒脱,一路自由。

只剩下我,白昼解不开的结,黑夜慢慢耗。

一双鞋,刚买来的时候蹭上一点灰都要蹲下来擦干净,穿久以后即使被人踩一脚可能也很少低头。人大抵都是如此,不论对物还是对情,最初,她皱一下眉你都心疼,到后来,她掉眼泪你也不大紧张了。

我与他高三是同桌,算是日久生情,他是个很有趣的男孩子,眉眼英俊,身姿算是挺拔,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我们每天在一起的时间比家人还多,喜欢的东西也大多相近。

在那个时候,我们一起看大冰的书,也曾相约一起去南方。偶尔无聊的时候,他就会唱起民谣,拿在他手里歌词,都是我的字迹,一本又一本,那时候他最喜欢听我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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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一起挺开心的。临近高考,班主任老师为了给我们缓解压力,那天晚上,在班级里放电影,教室里黑漆漆的。那是个冬天,我遇到了最冷的雪,却也遇到了爱的人。屋里放着电影,屋外就飘着雪花,我是个特别怕冷的人,手都被冻红了。

其实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两个就生出了一种暧昧的情愫。他不说,我也不说。但其实他明白,我也明白。

那天晚上,在漆黑的高三教室里,我看着屏幕上的电影,突然,手就被他抓住,塞进了他羽绒服的口袋里,我一转头,正好他的脸就凑过来,对我笑。

我看着他,有点不好意思,我试图手抽回来,但是没有他力气大,他说,以后冷就塞我口袋里吧。

于是在那个周末,回家的时候,我坐在车里,阳光照在我脸上,心里突然想,我怎么能够错过他。

后来自然而然的还是在一起了,从冬天到夏天,简直像一对连体婴一样,每天都在一起。他是很宠我的,我想要的他都会满足我,在别人眼里,我们两个就成了真爱的代名词,是许多人羡慕的对象。

高三的晚上,我们经常偷着跑出去,和朋友们一起,吃饭唱歌,深夜的时候,他牵着我,我们就在空荡的马路上,笑着走着,空无一人的街道,好像全世界就只有我们两个在一起。

那样放肆的夜晚,我忘了还有学习,还有未来,我只想永远和他在一起。

后来高考,我俩分数只差十分。我想和他去一个城市,一所大学,这完全是有可能的,因为我知道异地恋到底有多痛苦。

可我从没想过,他家里人早就替他做好了选择,所以那一年他入伍了。

我自己拖着行李箱,来到了一个新的城市,好在,他也被分配到了和我一个城市,但是依然还是像异地恋一样,每天都见不到。

我在感情方面其实是一个特别怕心累的人,我害怕异地恋,不能接受分离。刚开始的三个月,其实我每天都过的很难过,其实很深很深的思念,一直在让我心乱如麻,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兴趣,我知道自己不能一直这样下去,所以就想办法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于是只能靠打游戏来缓解那种感情。

他每个星期六都会给我打电话,所以每个星期六,我都可以开心一整天,然后又开始一星期的等待。

我一直觉得,我等他回来,能换来彼此相守一生,那不论等多少年,等的多痛苦,我都愿意等。

但好像只是我的一厢情愿罢了。

他入伍后的第九个月,和我分手。我在他入伍的前几个月之后,就已经察觉到了,他的不耐心,他的忽冷忽热。

原来爱情真的有保鲜期,只是他的短,我的长。

我每天都陷在猜疑里,变得更加痛苦。我开始小心翼翼,完全变了个人,我只是怕他离开,于是这让我变成了一个懦弱到自己都看不起的女孩。

我只想讨他开心,只想留住他,束缚他,我每天都在自我欺骗,每天都在怀疑和恐惧。那时候的我不相信,想走的人,怎么可能还留得住呢?

直到现在,我走出来后才想明白,是时间和距离,是那个卑微的我,生生的把他逼走了。

于是那天晚上,我受够了每天那样奇怪的我,奇怪的我们。我对自己说,就放手吧,给他自由,也给自己一个新的生活。

我故意和他吵了架,也没有挽留他。

我问他,你真的能放下我吗?

他说,你自己心里清楚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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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手机屏幕的这边微微一笑,也就释怀了。我知道了答案,也就不再骗自己。我想,痛苦的日子就快要结束了。

之后的每天,吃饭会吐出来,晚上失眠,不能闭眼,心绞痛。只要我的思绪停下来,就会崩溃。我只好逼自己,去做很多事。那时候面临期末考,我想,不能挂科啊,挂科比失恋更让人头大。

失恋为什么会伤心呢?

因为他曾是我此生舍不得死去的理由。

一想到,我只有此生遇见他,却没有好的结果。然后就再也不会遇见他了。这世界只有一个我,也只有一个他,真是莫大的遗憾和不甘。

我爱他,所以我愿意让他走,给他自由。我也爱我自己,所以让他走。这样是再好不过了吧。

我的许多朋友接受不了我们的分手,因为高中本来就是爱情的代表,我对他们说,别不相信爱情,不是爱情不好,是我不好。

我突然明白了很多事情,也明白了让自己变得很好,才有更大的机会。

于是我删了他的一切,重新开始面对人生。

所以在爱情里面,你一定要做最好的自己。

毛不易说,一杯敬明天,一杯敬过往。我很喜欢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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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突然又在手机里翻到了一个视频,是18 岁的我和他,坐在高三的教室里。那时候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

快20岁的我,真的快把他忘记了,每天吃吃喝喝,写稿工作学习,可是18岁的我,依然还是很爱很爱他。爱他的笑,他的脾气,牢牢记得他的所有习惯。

我没敢看,我知道,如果打开,一定不会笑着看完。我删掉了,从此再也没有他的一点点痕迹。

《山河故人》说,每个人都只能陪你一段路,过客匆匆。但我希望,他能记住我陪他走过的每一步,我不怕等待,只怕离开。我和他在一起的所有日子,就是我最好的青春。

所以,我与18岁的我告别。

我是一个摆渡人,第一个所渡人便是我,我渡了自己,此岸到彼岸,不哭也不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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