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人的股权,一定要绑定,而且要设置这个成熟机制,这个是什么意思,很如果咱们拿的是比较成熟的比较规范的一些财务投资人的这个条款,其实可以看到有一条,财务投资人会要求说,创始人的股权在他交割之日起,比如说四年,或者是五年是锁定的,每工作满一年解锁25%,20%。这就叫做成熟机制。
很多创始人在拿到这个条款的时候,说这个条款我不同意,我想删了,其实这个条款,我们坦白说,这个条款其实不是针对创始人的,不是针对你的。什么意思呢,就是咱们财务投资人投了咱们创业者,其实投的是人,投的是创始人,如果中间有人走了,比如有的人融完资第二天走了,离职了,你的股权如果不作处理,对项目肯定是有很大影响的,严重的那这个项目肯定就黄了吗,那一般的财务投资人就会要求说,你创始人拿到的这个股权是受限的,是有这个锁定期的,如果你在这个锁定期内走,那么已经成熟的这个部分可以确认给你,但是你需要把表决权拿出来,没有成熟的这部分,是需要拿出来的,拿出来干什么呢,拿出来去找一个新的创始人带着这个项目继续往下走,把股权给到他,把你已经成熟部分的这个股权的投票权也给到新的这个人,是这么的一个机制安排。
那么其实大部分的实际控制人,大概率是会陪着这个项目往下走的,除非你就是想骗人家点钱对不对,但是咱们很多的联合创始人是不一定的,这事情是没办法保证的,因为他在咱们公司拿到的股权是相对较小的,他的利益是相对较小的,如果在咱们公司外面有更好的机会,有更有吸引力的东西给到他,他不一定会坚持下去。所以这个条款我们是建议,一定要有这个条款,就防止如果咱们的创始人中间有人走了,他的股权提前要有这个机制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