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致虚静,守静笃

致虛极,守静笃。

万物并作,吾以观复。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归根曰静,是曰复命。

复命曰常。知常而明。

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容,容乃公。

公乃王,王乃天。

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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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道德经》十六章的内容,是说,心灵达到空明虚无的境界,就会拥有清净自守的状态。在万物蓬勃生长时,我以虚静之心观察万物生死循环的规律。

天下万物,都要返回到它最本初的状态。这种回归叫作“静”,“静”即是复归本真状态。回归本真是万物发展的自然规律。能够认识了这种自然规律叫作“明”。

如果不明白这种规律,轻举妄动,就会招来灾祸。如果明白这种规律,就能包容一切,包容一切就能大公无私,大公无私就可为王,王自然会遵循自然规律,遵循自然规律,则必然符合天道,符合天道就能长久,终身没有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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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而静,天之性,感物而动,人之情。只有致虛守静,才能体认到“道”。由此想到了三国时期的诸葛亮,他一生崇尚宁静,追求“淡泊明志,宁静致远”的境界。前期,他宁静淡泊中待机而动,后期,他积极行动,以明志而致远。孔明先生写给儿子的《诫子书》即可看到其追求宁静的人生境界:

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静无以成学,慆慢则不能励精,险躁则不能理性,年与时弛,意与日去,遂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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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孔明先生对静思反省的重视。因为清心寡欲,所以能淡泊宁静;因为淡泊宁静,所以能明志致远。这是孔明先生留给儿子的遗训,也是他对自我人生的总结和感悟,更是对后代子孙的严格要求。一个人若能做到内心的宁静与满足,便能够“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笑看人生百态,云淡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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