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构筑一套企业级的数据综合治理体系,才能确保关键数据资产有清晰的业务管理责任,IT建设有稳定的原则和依据,作业人员有规范的流程和指导;当面临争议时,有裁决机构和升级处理机制;治理过程所需的人才、组织、预算有充足的保障。
综合上述因素,最终建立有效的数据治理环境,数据的质量和安全得到保障,数据的价值才能真正发挥出来。
华为数据管理总纲明确了数据治理最基本的原则,包括信息架构、数据产生、数据应用及数据质量的职责和分工等,确保数据治理环境的有效构建。
(1)信息架构管理原则
第一条:建立企业级信息架构,统一数据语言。
第二条:所有变革项目须遵从数据管控要求。
第三条:应用系统设计和开发应遵从企业级信息架构。关键应用系统必须通过应用系统认证。
(2)数据产生管理原则
第一条:数据规划对齐业务战略,业务战略规划必须包含关键数据举措及其路标规划。
第二条:公司数据Owner拥有公司数据管理的最高决策权,依托决策平台议事。各数据Owner承担数据工作路标、信息架构、数据责任机制和数据质量的管理责任。
第三条:关键数据须定义单一数据源,一点录入,多点调用。数据质量问题应在源头解决。
第四条:谁产生数据,谁对数据质量负责。数据Owner负责基于使用要求制定数据质量标准,且须征得关键使用部门的同意。
(3)数据应用管理原则
第一条:数据应在满足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共享,数据产生部门不得拒绝跨领域的、合理的数据共享需求。
第二条:信息披露、数据安全管理、数据保管和个人数据隐私保护等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的要求。
(4)数据问责与奖惩管理原则
各数据Owner应建立数据问题回溯和奖惩机制。
信息架构是公司统一的数据语言,是业务流打通、消除信息孤岛和提升业务流集成效率的关键要素。华为公司通过明确对信息架构的管理要求,规范信息架构的建设和遵从原则,使公司的信息资产得到有效管理和重用。
(1)管理信息架构的角色与职责
第一条:公司数据Owner负责批准企业级信息架构,裁决重大信息架构问题和争议。
第二条:各数据Owner负责其所辖数据的信息架构建设和维护,承接及落实公司的数据规划要求。
第三条:公司的数据管理专业组织作为公司数据工作的支撑组织,负责组织信息架构的建设、维护、落地及遵从管控,负责协调跨领域的信息架构冲突。各领域各事业群(BG)数据管理专业组织协助完成本领域信息架构建设和维护工作。
第四条:数据管控组织作为信息架构专业评审机构,确保信息架构的质量和集成。
(2)信息架构建设要求
第一条:关键数据应被识别、分类、定义及标准化,数据的定义在公司范围内应唯一,数据标准制定要考虑跨流程要求。
第二条:数据资产目录必须承接公司各业务环节的使用需求和报告分析最小粒度的要求。
第三条:信息架构驱动应用架构设计,合理规划数据分布。
第四条:应用系统数据库的设计和开发要遵循信息架构,减少数据冗余,实现接口标准化。
数据同源是华为数据治理的核心观点之一。数据源是指业务上首次正式发布某项数据的应用系统,经过数据管理专业组织认证,作为唯一数据源头被周边系统调用。本政策通过明确华为公司在数据源建设和数据源使用方面的总体原则和要求,确保数据源头的统一,以及跨流程、跨系统数据的唯一性和一致性。
(1)数据源管理原则
第一条:所有关键数据必须认证数据源。关键数据是指影响公司经营、运营报告的数据,在公司范围内统一发布。
第二条:数据管理专业组织为关键数据指定源头,数据源必须遵从信息架构和标准,经信息架构专家委员会认证后成为数据源。
第三条:所有关键数据仅能在数据源录入、修改,全流程共享,其他调用系统不能修改。下游环节发现的数据源质量问题,应当在数据源进行修正。
第四条:所有应用系统必须从数据源或数据源镜像获取关键数据。
第五条:数据Owner确保数据源的数据质量,对不符合数据质量标准的数据源,必须限期整改。
(2)数据源认证标准
数据的源头通过认证成为数据源,在遵从公司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前提下,还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第一条:数据源是在信息链上正式发布数据的第一个数据存储系统。
第二条:数据源是某项数据唯一的录入点。
第三条:数据源必须是数据维护最为及时、正确、完整的数据存储系统。
第四条:数据源所在系统的性能和可用性应当满足其他调用系统的数据访问需求。
数据质量的持续提升是华为数据治理的核心目标。通过制定数据质量管理政策,明确数据在创建、维护、应用过程中的规则及质量要求,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1)数据质量管理职责及要求
第一条:各数据Owner负责保障所辖数据的质量,承接公司数据Owner设定的数据质量目标,制定数据质量标准及测评指标,持续度量与改进。
第二条:公司全员在业务执行的过程中应确保业务记录满足数据质量要求。
第三条:财经各级CFO组织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诚实记录和报告财经数据,承担财务监控和及时报告责任。
第四条:公司各级数据管理专业组织为数据Owner提供数据质量管理专业支撑。
第五条:内控组织应将数据质量管控要素的执行情况纳入SACA(Semi-Annual Control Assessment,半年度控制评估)评估范围,推动数据质量问题的闭环管理。
第六条:内审部门作为独立机构,负责重大数据问题的审计和责任回溯。
(2)数据质量管理的业务规则和管理要求
数据创建、维护、应用是数据生命周期管理的关键活动,应遵循以下规则及要求。
第一条:流程建设应考虑数据质量要求,将数据的关键质量控制要素纳入关键控制点。
第二条:数据Owner负责基于使用要求制定数据质量标准,且须征得关键使用部门的同意。
第三条:数据创建应确保录入正确,关键数据应进行复核或审批。录入、复核和审批人员应掌握数据质量要求才能上岗。
第四条:对影响关键经营指标的数据造假行为(如伪造文档、提供与业务实质不符的信息等)采取零容忍态度。
第五条:上游环节应保证数据的真实、完整并及时传递到下游环节。下游环节为核实数据质量问题可调阅所需的上游环节的数据。
第六条:因外部原因频繁变化的基础数据(如汇率、税率等),数据Owner应及时维护并统一发布最新数据,各环节应适时刷新或引用。
第七条:数据质量应持续进行度量。数据Owner应主动解决长期影响业务运营和经营管理的数据问题。
第八条:报告与分析的层级和最小粒度应适度,能与最小业务信息单元相匹配。数据加工规则应相对稳定,报告加工过程可检视,数据可回溯、可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