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八十年代初,虽然中国已经改革开放,但改革的春风距离我出生的河北小农村还比较远,村里人还是以务农为主。村里的人都没有多少钱,生活水平也都差不多。八十年代初,我的家乡还没有超市这种事物,村里就一个小卖部,平时也就是卖点烟酒、副食、作业本、糖块什么的。还记得开小卖部的姓侯,那时候去买东西都会说去小侯家的“代销点”买。“代销点”是农村中对“小卖部”的另外一个称呼。
小侯家的代销点只有一间房子大小,进门就是一个两层的玻璃柜台,后面是三面几层的货架,摆着各种各样的商品。小卖铺的面积有限,卖的东西也有限,很多时候村里人买东西还需要去赶集。
集市并不是每天都有,而是附近的几个村子循环着来。今天在这个村子摆摊,明天在那个村子。我们村因为小,还不能建设集市。我们村的人赶集还需要徒步3公里过去旁边的镇子上。所以,每逢镇上有集市,村里的大人们都会三五成群的结伴去赶集。家庭条件好的骑着自行车,家庭条件差点的就只能靠双脚。那时候,我特别羡慕家住在集市边上的人们,因为,每逢赶集他们都不用像我们一样走好长的路。
赶集,对于那时候的我来说,最高兴就是去吃东西。物质贫乏的时代,孩子们能够吃上口肉就非常不错了。家里买上几斤肉都可以吃上一个星期,大口吃肉的机会只有等过年了。每逢集市,做驴肉火烧的摊子都会出来,刚出炉的火烧加上卤过的驴肉,即便只有一丁点驴肉在里面,对于长久不吃肉的孩子来说都是巨大的诱惑。每次赶集,我都会成为给妈妈拎篮子的小工,为的就是能够吃一个驴肉火烧。
说到驴肉火烧,或许只有保定人才能津津乐道的跟别人聊起来。驴肉火烧分两种,一种是徐水风格,烧饼是圆的;一种是河间风格,烧饼是方的。但无论是徐水的还是河间的,味道上大致差不多。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升,驴肉在制作工艺上改进了很多,特别是在肉的口感上。我们小时候吃的驴肉火烧,驴肉大多数是很干的,嚼起来很费劲,现在想来估计是时间长了,肉中水分流失导致的。现在再吃驴肉火烧,肉质松软了很多,但终归是找不回当初那种干肉的口感。或许小时候的做法才是真正的传承,毕竟驴肉火烧是从军粮转变过来的,如果水分太多的话,容易放坏,干脆就将卤好的肉风干一下,方便携带也不容易坏,吃的时候用两片重新烤制过的馍片一夹,再来一头大瓣蒜,可以称得上是军旅生活中的美味了。
八十年代初的集市上卖的东西并不是很多,依稀记得集市也就200多米长,大部分的摊位都是卖菜的,有一两个摊位卖衣服,一个摊位卖副食,一个摊位卖杂货,一个摊位卖肉。集市的长度虽然不长,但每次赶集妈妈都会来来回回的走好几遍。一开始,我以为赶集就应该这样,长大后才理解,这样是为了省点钱,多转转才能寻找质优价廉的商品。赶集对于我来说,除了吃驴肉火烧的快乐之外,剩下的就是拎着越来越重的篮子跟在妈妈后面,体验一下什么是胳膊酸腿疼。
赶集在当时的农村还有一定的社交属性,关系好的人约着一起赶集是增进感情的一种方法。自由恋爱还不是很盛行的时候,相亲对象一般都是通过一起赶集的方式来相互增进了解。说起来,就类似现在年轻人一起逛商场、看电影是一个概念。集市,在那个年代就相当于是农村中购物商场,确切说应该是Shopping Mall,除了没有卖首饰的,吃的、穿的、菜场等相关功能都具备了。社会的发展就是这样,其实人们的心理需求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只不过物质丰富了,集市变成了商场,卖的商品多了,吃的东西多了,玩的东西也多了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