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读者>>2007.5)
纽约和巴黎,代表了我人生的两个方面。纽约是白天,巴黎是黑夜;纽约是前半生,巴黎是后半生。
35岁之前,我认定纽约是世上最棒的城市。我在加州念研究生,毕业后迫不及待地去纽约工作。一做五年,快乐似神仙。我爱纽约的原因跟很 多人一样;它是20世纪以来世界金融的中心,丰富、方便。靠着地铁和出租车,你可以穿越时间,前后各跑数百年。人类最新和最旧、最好和最坏的东西,在纽约都看得见。
所以在纽约时,我把握每分每秒去体会。白天,我在金融机构做事,一天10小时。晚上下了班,去纽约大学学电影,一坐4小时。在那20多岁的年纪,忙碌是唯一有意义的生活方式。活着,就是要把自已榨干,把自已居住的城市,内外翻转过来。这种想法并不是到纽约才有的。其实从小开始,台湾人就过着纽约生活。纽约生活,充满新教徒的打拼精神和资本主义的求胜意志。相信人要凭着不断努力,克服困难、打败对手。活着的目的,就是更大、更多、更富裕、更有名。权力与财富,是纽约人的两个上帝。而能帮你走进天堂的鞋,就是事业、事业、事业。在这种弱肉强食的生活方式下,为了保持领先,每个人都在赶时间、抢资源。进了电梯,明明已经按了楼层的钮,那灯也亮了,偏偏还要再按几下,仿佛这样就可以快一点。出了公司,明明已经下班了,却还要不停讲手机,遥控每一个环节。在纽约,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在纽约,没有坏人,只有失败者。
每一件事,都变成工作。上班当然是工作,下班后的应酬也是工作。有人谈恋爱是在工作,甚至到酒吧喝酒、KTV狂欢,脸上都杀气腾腾,准备拼个你死我活。
我曾热烈拥抱这种生活,并着迷于这种因为烧烤成功而冒出的焦虑。这种焦虑让我坐在椅子边缘,以便迅速地跳起来闪躲明枪暗箭。这种警觉性让我练就了酒量和胆量、抗压性和厚脸皮,同时养成了偏执和倔强、优越感和势利眼。在纽约时我深信:能在这里活下来的,都是可敬的对手。黯然离开的,统统是输家。人生任何事,绝对要坚持到底,半途而废的,必定有隐疾。在这不睡的城市,每天我醒来,带着人定胜天的活力,跟着法兰克·辛纳屈一起唱:“如果你能在纽约成功,你可以在任何地方成功!”是的,在纽约,这现代的罗马竟技场,我要和别人,以及自已,比出高低。
这套想法,在我35岁以后,慢慢改变。
第一件动摇我想法的,是父亲的过世。我父亲一生奉公守法,与人为善,毫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得像城堡。72岁时,他得了癌症,引发中风,经历了所有的痛苦和羞辱。他一生辛勤工作,努力存钱,坚信现在的苦可以换得更好的明天。我们也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用在纽约拼事业的精神照顾他。但两年的治疗兵败如山倒,最后他还是走了。父亲逝世的那天,我的价值系统崩溃了。我一路走来引以为傲的“纽约精神”,没想到这么脆弱。
不只在病床,也在职场,当我在企业越爬越高,才深切感受到,很少公司真的是“开放市场”、“公平竞争”。大部分的同事都觉得你不是朋友,就是敌人。职场上伟大的,未必会成功,而成功的,有时很渺小。
慢慢地,我体会到:世上有一种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更高、更复杂的公平。人生有另一种比“功名成就”更幽微、更持久的乐趣。
我能在哪里找到那种公平和乐趣呢?我想过西藏、不丹、非洲、新西兰。然后,我注意到法国。
住纽约时,法国是嘲讽的对象。身为经济、科技和军事强国的美国,谈起法国总是忍不住调侃一番。法国是没落的贵族,值得崇拜的人都已作古。法国人傲慢、高税率让每个人都很慵懒。动不动就罢工,连酒庄主人都要走上街头。
搬回台湾后,普罗旺斯、托斯卡尼突然流行。我看了弗朗西斯·梅思的《美丽的托斯卡尼》,其中一句话打动了我:“在加州,时间像呼啦圈。我扭个不停,却停在原地。在托斯卡尼,我可以在地中海的阳光下,提着一篮李子,逍遥地走一整天。”
是啊!我在赶些什么?我耗尽青春,用尽全力,拼命追求身外之物,结果我真的比别人有钱、有名吗?更重要的是,我真的因此而快乐吗?
当我重新学习法国,我发现法国和美国代表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美国人追求人定胜天,凡事要逆流而上;法国人讲究和平共存,凡事顺势而为。纽约有很多摩天大楼,巴黎的许多房子都是300年前的古迹。纽约不断创新,巴黎永远有怀旧的气息。巴黎人在咖啡厅聊天,纽约人在咖啡厅用计算机。纽约有人潮,巴黎有味道;纽约有钞票,巴黎有蛋糕。
不论是政府或个人,法国人都把精神投注在食、衣、住、行等“身内之物”。就让美国去做老大哥吧。要征服太空、要打伊拉克、要调高利率、要发明新科技,都随他去。法国人甘愿偏安大西洋、抽烟、喝酒、看足球、搞时尚。当美国人忙出了胃溃疡,法国人又吃了一罐鹅肝酱。
讲到吃,法国有300多种奶酪,光是波尔多就有57个酒的产区。晚上6点在咖啡店门口一坐,一杯红酒就可以聊3个小时。9点再去吃晚餐,一直吃到次日凌晨。他们在吃上所花的时间,跟我们上班时数一样。
吃很重要,但也要会挑时间。朋友介绍我去试一家法国餐厅,提醒我他们礼拜二、四晚上休息。“为什么?”“因为主厨要回家看足球。”
法国人比美国人会玩。每年6月的巴黎音乐节,从午后到深夜,几百场露天音乐会在各处同时举行,人多到地铁都暂停收费。每年10月的“白夜”,平日入夜就打烊的店面,彻夜营业到清晨7点。每年夏天,巴黎市政会在塞纳_马恩省河右岸布置总长1.8公里的人工海滩。细沙、吊床、躺椅、棕榈树,自然海滩有的景致这里都有,让没有钱去海边度假的民众,也可以享受到海滩风光。
当然,法国这么深厚的文化,不可能只从吃喝玩乐而来。美国人读书,为了考证照,法国人读书,为了搞情调。每年10月的读书节,大城市的火车站内,民众轮流上台朗诵诗歌。书店营业到天明,整晚有现场演奏的音乐。“美食书展”选在铜臭味最重的证券交易所举办。小镇书展的书直接“长”在树上,读者必须爬到树上,把书“摘”下来品味......我心动了。
11月我到巴黎,一位法国朋友来接待我。临走前我问他:“明天你要干吗?”
“我要去银行。”
“然后呢?”我问。
“我不懂你的意思......”对我来说,“去银行”是吃完午饭后跑去办的一件小事;对法国人来说,这是他一天全部的行程。法国人总是专心而缓慢的,每天把一件小事做好。这样的生活,对美国人或台湾人来说,实在是太颓废了。
我从巴黎回来,台北并没有改变。关了两周的手机再度响起,一通电话找不到我的人会连续狂打10通。和朋友见面,他很关心地问我:“好了,你现在工作也辞了,欧洲也去了,接下来有什么计划?”
计划?多么纽约的字眼!我真想说:“好好生活,不就是人生最大的计划?”但我知道在熙来攘往的台北街头,在不到40岁的年纪,这样说太矫情了。况且,我今天之所以有钱有闲享受法式生活,不也正因为我曾在美式生活中得到很多利益?我仍热爱工作、热爱纽约,但已不用像20岁时那样亦步亦趋,寸步不离。
所以我说:“我还是会早起,白天努力写作,但到了晚上,我想关掉手机。”
世界少了我,其实无所谓。但我少了我,还剩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