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个地方喝点东西等等我”
“我在麦当劳喝奶茶好了”
今天是圣诞节,我那可爱的女朋友,正在跟她的两个闺蜜一起逛街,吃东西。我答应了今天晚上下班顺路接她回家。
因为圣诞节我还有工作要做,就让她自己安排时间,正好她的闺蜜也跟她约到了今天一起聚一聚。
本来想厚着脸中途闯入她们的女生三人组,但是“三个女人一台戏”,不管她们愿不愿意,一个大男人的加入必然会让她们圣诞狂欢有所收敛,这不是我想要的。而我也需要一点点时间,写写随笔,充充电,我不去打搅属于她的女生聚会,也因此能有时间抹去白天工作的倦意,争取给她最好的自己。
当在简书发布了第一篇文章之后,我就发现自己慢慢的爱上了这里,不管我笔下的文字有没有人乐意去读,不管我写的文章有没有人去点赞评论,那种忘记时间的宁静内心,正是写作带给我的另一种还不错的体验,跟我写代码,写技术博客的感觉完全不同。
现在的写作,可以说完全是一种兴趣,跟我读书时写作文的感觉截然不同,当写作文被冠以作业的名头时,写作的意义于我就只是完成任务而已。我已记不起上一次奋笔疾书,抬头恍如隔世的感觉是在何时何地,有过,但很少。
写到这里,我顿了一下,“我读书时……”这样的字句竟然从我口中说出,之前遇到长辈们说这句话的时候,都是时光荏苒之后他们在品味着年轻求学时的记忆,现如今这样的字句我也能脱口而出,总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有些惊喜也有些遗憾,说不出道不清的那种感觉。说到底,我也不过是个刚大学毕业不到一年的社会青年而已。
现在工作的地方离我的母校不远,时不时还能回学校看看,因为女朋友是我的小师妹,比我小一届,我也能在工作之余照顾照顾她。
人总能在安逸的现状中,迷失自己。我会享受这片刻的宁静,但也总是在鼓励自己不被表象所迷惑,革命仍未胜利,同志仍需努力。我还有梦想没实现,我还有个小可爱没娶回家。
她在门窗外叫我了,我得溜了。
幸福其实很简单,有你有事做,有所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