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遇见,就不算晚。
每天三点一线,两耳不闻窗外事。对那些单词,各种犯罪程序问题早已整得焦头烂额。不过也还好,心里还算的上清晰,越发觉得它的趣处所在。
晚些时候,看到闺蜜发来的消息,回宿舍后给她打去电话。大体是她想要来找我玩耍,而我只给了她半天的时间。
无意间问到她男朋友是不是快要去实习了,她告诉我说已经分手了,当然,我感觉到的除了惊讶还是对她的牵挂。
想起来去年的时候他们还请我吃过一顿饭,感觉她们的甜蜜是我所期待她拥有的幸福,我觉得她们可以一直走下去,男生看起来也是那种安稳踏实可以牵她的手一辈子的男孩子。
闺蜜说她也不知道原因,白天还出去玩,晚上回去就分手了。男孩子告诉她,不喜欢了,想要单身了,不想恋爱了,觉得累了...
这些话从一个男生口中说出来,我是觉得格外气愤的。不喜欢了?这个理由看起来是那么的抽象,抽象到看不见摸不着。闺蜜说,原因大概只有他知道吧。是啊,就这样吧,一个牵不住你手的人,也许哪个路口,就自己先走了。
爱过。这是个既矫情又不失恶心的两个字。谁都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会遇到怎样的人,牵谁的手走进婚姻的圣地,说出那句,我愿意.。
不过到现在我都依然觉得,如果不是要一辈子,就不要去牵她(他)的手,不要让爱你,愿意和你一起走,一起同甘共苦的人中途输掉。
有些人说我的思想太极端,太理想化,或许吧,但我就是这样子的,也或许还没遇到可以改变的人,但于我而言,这样正好,爱自由的人是不会屈服于这个随便的诡论的,至少在我看来,它诡辩。
幸运的是,闺蜜还是那样爱笑,她说了很多,大概是要表达“不如不见,不如不念”这个意思的吧。
不如不见,不如不念。可是,明明就见过,念过。如果有这结局何必又要开始这剧情,大概我是想不通了。
嗯,就这样吧!我还是想晚些喜欢你,等到我足够成熟,足够坚强,能够承受分离的时候。
晚安!愿我身边的朋友们都能幸福,在过了二十岁的年纪里拥有一份自己的幸福,久久的,一辈子。
写于2015-04-30 00:14
感谢现在陪在她身边的人 我知道她现在很好 你能给她想要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