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婚姻登记一定要回户籍地,但诉讼离婚却不一定呢?
这是政策规定,是为了避免重婚。离婚是解除婚姻关系,不存在可能重婚的问题。今天互联网技术已经相当发达,结婚、离婚跨省通办是可以尝试的。
2.为什么法律没有规定要给财产代管人支付报酬?
一个人被宣告失踪,法院给他指定了财产代管人,那这个财产代管人当然可以自愿地无偿代管,也可以协商确定报酬。
3.为什么《民法典》没有规定利害关系人的申请顺序?
这主要是为了让每一个利害关系人都能有权利申请。即使其中一人不申请,其他人的权利也不会受到限制。
4.互联网时代,为什么法院还坚持使用报纸进行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的最基本要求,是它的正式性,目的是为了有案可查,主要是确保送达程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同时也能让停滞的法律关系被继续推动。目前的程序法通常还是认可报纸,不认可其他方式。
5.老年人可以免费逛公园的权利属于哪种民事权利?
老年人免费逛公园相当于是在合同里特殊规定了,老年人可以享有逛公园的权利,而不用履行交费的义务,这本质上是一种免费的债权债务关系。所以,老年人免费逛公园是一种不支付金钱就可以享有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