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明确指出:要培养幼儿具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所谓生活自理能力是指孩子在日常生活中照料自己生活的自我服务性劳动的能力,它是一个人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生活技能,包括自己穿脱衣服、鞋袜、收拾整理衣服、整理床铺等。
"生活、卫生习惯良好,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是《纲要》健康领域所提出的目标之一,2-4岁是幼儿生活自理能力初步形成的关键期,商贸城幼儿园托小班组抓住这个关键阶段,针对幼儿的年龄特点与生活自理现状,有目的、计划地对幼儿进行教育,使幼儿生活自理能力有了显著提高。
班级里开展了各式各样的活动,让幼儿有自理的意识,在活动中,给幼儿提供自理的机会,并且给予及时的鼓励和支持。 瞧!我们的小朋友们正在学习如厕洗手、喝水、自主取餐等,小模样,又认真又可爱!看着看着,学着学着,小宝贝们就长大了。,
幼儿园自理能力活动不仅培养了幼儿的自理能力,还能让幼儿在活动中体验到自己劳动的快乐。幼儿良好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需要渗透在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中,同时也需要家长的支持与协作,相信在家园共同努力下,孩子们的自理能力会得到良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