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因为《平原上的摩西》和《我的朋友安德烈》这两篇短篇,才读了双雪涛的这本小说集。但我最终却被书中《大路》这一篇彻底征服了。
简单介绍一下《大路》这篇的故事情节:
“我”是个小混混,很小的时候,父母便在一场火灾中丧生,叔叔收养了我。但我过于叛逆,因为得不到正常的关爱与教育,打架进了工读学校,最终从叔叔家抢了一把尖刀后,过上了在火车站的流浪生活。
为了活下去,我每晚到一条大路上抢劫。我曾抢劫过一个酒醉的男人,我在抢他皮包的时候,他与我拼命拉扯。倒不是因为皮包里装了多么贵重的东西,而是因为他以为我在和他抢着付酒钱。男人倒在马路边睡着了。我抢到了皮包,里面却只有一瓶矿泉水。
直到有一天,我抢了一个女孩。她不害怕我,把她装了钱的书包送给我,并约我第二天再到大路见面,她说还要给我更多的钱。晚上我在寄宿的火车站检查了她的书包,里面除了钱以外,还有17本书,以及一个玩具熊。她的书上写满了各种各样奇怪的语言,空白处还有一副画,一个女孩站在游泳池旁的跳台上,游泳池里没有水,只有一堆玩具熊。女孩在画旁写了一行小字,“你们会染上我的颜色”。我扔了她的小熊。
第二天,我去大路见她。她果然带着更多的钱来了。我要把书包还给她,她不要,只想要回她的小熊。我们坐在大路上,聊了很多奇怪的话题。关于亲人、老师、朋友。我告诉她我扔了她的小熊,她说,那你帮我做一件事,杀了我。我告诉她我没杀过人。她送了我一件格子衬衫,要我穿着它去做力所能及的工作。她要我至少活到三十岁,然后告诉她,到底值不值得一活。她说,时间不会流逝,流逝的是我们。
女孩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我看到了她的葬礼。我放下屠刀,去了一个寒冷的地方,成为一名铺沥青的工人。我看到很多人都在做着正常的工作,可他们的状态,其实也和以前的我一样,介于乞讨与抢劫之间。我替女孩活到三十岁,她真的在梦里跑来问我,活得值得吗?我说,我不知道,我没有为了答案而活着。女孩吻了我,然后变成光,退出了黑暗……
一个对生活失去了希望的女孩,却无意间拯救了另外一个男孩。女孩在自杀之前,说的每一句话,都充满了哲理。他们坐在大路上,看黑暗从地面升起。男孩说,也许黑暗本来就在那里,只是光在逃离。女孩看到的只有黑暗,可男孩遇见了她,男孩就看到了光。男孩替女孩找到了活着的答案,可他已经没有办法当面告诉给那个曾经真实活过的女孩。
女孩和男孩是爱情吗?书中没有说这是爱情。这些年,在网络上、在短视频里,看惯了太多廉价的爱情,今天读到这篇小说,我才仿佛明白,真正的爱情是什么样子。23岁时,我自己也写小说,我在《天淡风蓝》里也写了一个铺沥青的小男孩。我在那篇小说里还写过:不要哭泣!记得时刻保持微笑。因为你永远猜不到,谁会在下一秒爱上你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