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有些事,不知不觉就被大脑深埋。
突然,有一天某件事或某个人不经意被提起,我们才会长长惊叹一声"哦,原来还有这回事啊"。
因为不重要、不需要、不想要更或是没有必要,因此大脑里不是对我们经历和遇见过的人和事,每一件、每一个人都会念念不忘的。
不同时期遇到的事和人,记住的,忘不了;记不住的,想不起来。
记住的,自然而然就变成了美好回忆,这些美好的回忆会被一遍一遍地想起,回味。
这样,就越记越牢,至死难忘。
回忆很美,那是因为自带滤镜。
我喜欢回忆,是因为回忆是我们审视自己生活的过滤器。回忆模糊不清,给自我欺骗提供了机会。——石黑一雄
童年时期,一个美丽的洋娃娃,可能就是一个女孩子一辈子的回忆。虽然是个不会说话的洋娃娃,但它可以包囊女孩童年时期的喜怒哀乐,成长烦恼和秘密。
痛苦的事和让你痛苦的人,记忆会出现排斥现象,大脑会自动并主动地把它们过滤掉。
不是彻底忘却,而是从来不曾愿意想起。
患失忆症的人,最明显的失忆部分就是选择性地把记忆深处的那段痛苦过滤掉,宁愿自欺也不愿想起。
十四岁情窦初开,懵懵懂懂,欢欢喜喜的萌芽了一段早恋。然而,美好的事物并非收获了一个美好的结局。
因为我喜欢他,他却辜负了这份喜欢。
从此,他的名字向雕刻家的艺术品一样嵌入我的心田。
总是,想看到他,哪怕是看到他和她在一起,也还是想看到他,为自己制造各种能偶遇的机会,看到他,自会欢喜得不得了。
发誓一定要和他考到同一所高中,这样又能在学校看到他英俊帅气的身影。
痴迷。
顽固。
但是,不傻。
因为,这样做,自己的痛苦只有自己知道。
所以,很努力,试图忘记他。
结果,努力和效果出现反比。越是努力忘记,越是想见到他。
高中的学习生涯里,他和我同校的两年。我依然如故,生活在早恋的后遗症中,患得患失。
直到有一天,他先我毕业。学校里,再也找不到偶遇的机会,再也寻他不到。
我才把心理了理,然后,痛下决心,在心里挖了个洞,把他埋了进去,试图忘记。
不是我不努力,不是我特么固执。
只是,他,从来就不曾被忘记。
我生生地向我的记忆妥协,有时候看到和他同名的人,也会因为一个名字而想起他,想起那一段承载了我许多开心和不开心的美好时光。
青春是如此美好,一脸胶原蛋白的我又是如此多娇,他又是何其英俊。青春为我们拉开幕布,却以回忆终场。舞台上的主角,还没有好好把握角色,演绎出彩,不经意中却已出局。
回忆中的我们,若干年以后甚至直到生命终结,依然是年轻时候最美好的模样。这样的记忆,大脑不忍心过滤。
有些事情你想记得的就会记得。有些事情,你想忘记就会忘记,如果忘记不了,那就不要忘记了,因为忘记是不需要努力的。----电影«春娇与志明»的台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