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人真的有想喝酒的时候,以前我觉得酒不是个好东西从来没觉得好喝过也不会觉得自己有想喝酒的时候,在与他失去联系的一个月以来的今天突然好想他,可能是下雨的缘故听着外面的雨声越发的多愁善感起来,发现自己根本忘不了他,时间不能淡忘一切,对于我这种记性差到爆的人来说都不管用,去客厅拿着那一瓶不知道从何而来,放了多久的洋酒,扭开瓶盖往下灌了一口,辛辣刺激的东西穿过我的喉咙难以下咽,不知是酒的辛辣还是我的心酸那一颗眼泪不受控制的涌了出来,我竟然还觉得特别痛快,我都未曾拥有过为何会那样喜欢。原来喜欢一个人真的会卑微到尘埃里,会不会开出花来我不知道。好想给你打电话问问你“可不可以理理我,我们只做朋友好吗”我只是喜欢你,没其他的目的。
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开出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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