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过了一会儿,她放弃了
当小说被写得中规中矩的时候,当小说应该反映现实生活的时候,当小说只能阐扬人性世情的时候,当小说必须吻合理论规范的时候,当小说不再发明另类知识、冒犯公设禁忌的时候,当小说有序而不乱的时候,小说爱好者或许连那轻盈的迷惑也失去了,小说也就死了。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对读小说这事有一套自己的理论,首当其冲的一条就是要读“有意义、有价值”的“好”小说。
如果你问,究竟什么算“有意义、有价值”,如何又称得上“好”,当时的我估计会如此回复:拿过诺奖、或者在全世界范围内广受好评,而且不能是“通俗文学”。
我有个朋友,是《科幻世界》杂志的忠实读者,好看幻想类小说。她曾极力向我推荐一篇刊载在杂志上的中篇奇幻,我拗不过她,便悻悻然读了。完了,她问我感想如何,我回到:“故事是好故事,但这个故事有什么意义呢?”
这事被她耻笑了好几年。
在那时的我看来,小说就应该是“反应现实生活的”、能够“阐扬人性世情的”、“有序而不乱的”,每一篇小说都必定有其寓意,有一个关于生活的谜底。对那时的我来说,小说本身是不存在的,它们是某段思想的糖衣,其根本是一个终极的答案。没有“轻盈的迷惑”,在这种极具功利性的心态之下,那些栩栩如生的小说卷起了自己娇柔的页边,在迫切搜寻的目光中发黄、发黑,最终死去。
小说家不会告诉你人生应该如何过活,不会告诉你作品有什么指涉,不会告诉你任何可以被缩减、撮要、归根结柢的方便答案,因为可被视作寓意层次的方便答案通常都是一个蠢答案。
……小说家发现了这个世界有仿佛蝉壳蛇皮的面貌、一个“似之而非也”的面貌、一个无法以“寓意如何”而道尽的面貌……
在搜寻意义的道路上我经常迷茫。为什么要读小说?与其花费这么些时间去寻找作者藏着掖着的思想、论点、哲学理念,不如直接读上几本哲学著作,看几本社会研究,岂不更快捷,更轻松?
我头一回意识到小说能描绘生活中的“似是而非”是在阅读卡佛的《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中的一篇:《你们为什么不跳个舞》。这是篇再简单不过的小文章,也算是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一个男人在自家的院子里出售自己的全部家具,在此过程中邂逅了一对男孩女孩,他提议让他俩跳个舞,并自己也和女孩共舞了一曲。卡佛显然深受海明威的“冰山理论”影响,将叙述的渴望压抑至几乎没有(当然还要考虑到其编辑的剪刀手),但该篇结尾值得注意:
几周后,她说:“那家伙大概三四十岁。他的所有家当都摆在他院子里。不骗你。我们喝得醉熏熏的然后跳舞。就在车道上。哦,我的天。别笑。他给我们放这些唱片。看看这台唱机。那老家伙送给我们的。还有这些破唱片。你要看看这些垃圾玩意儿吗?”
她不停地说着。她对每个人说。那里面还有些什么,她想试着把那什么说出来。但过了一会儿,她放弃了。
尽管卡佛的这段表述算不上矜持(显然,他对自己的读者不怎么放心,害怕他们误会自己的寓言,所以要在结尾处给读者提点提点:“那里面还有些什么,她想试着把那什么说出来……她放弃了。”),但仍是对“似之而非也”之论最精确的脚注之一。卡佛隐藏了男人的动机,同时又通过女孩向读者强调,他肯定有些什么,某种痛苦,某种绝望,但究竟为何?不可说。
这就是小说的乐趣所在,是哲学著作、社会研究不会提供的,是张大春所谓的“寓言是寓言的谜底”。任何服膺于逻辑的著作是无法消化如此模棱两可的叙述的,因为推论要求一个确凿结果,而小说家则只想给你另一个譬喻。
一丛谬误
俗见说:“小说可以分成两种: 一种是严肃的,
一种是流行的。”这一俗见可以无限延展成众多组对立的词:艺术的/商业的、小众的/大众的、 风格的/类型的、学院的/市场的、滞销的/畅销的…… 但凡这个社会上有多少种明确对立的观念或感觉,就可以相应发现到(甚至交叉繁衍出)多少种(乃至更多种)明确对立的小说。
这种排列整齐美观的对仗只能一面迎合某个时代的诠释权力团体(如:受过文学专业训练的学院研究人士、书评
家)方便挥发他们对消费机制的不满,一面又迎合同一时代不受高额知识分子尊重却主控大量的购买行动的市井小民。
张大春说的辛辣,作为市井小民的我看得开心。
正如前文所说,几年前我还是个对于小说颇有成见的读者,书单里没给“通俗小说”(无奈套用一下俗见)留下余裕。在刚刚开始大规模阅读小说时,个人极有可能尚未形成自己的阅读偏好,于是便被“诠释权力团体”的口味绑架,一味追求高精份子的阅读审美,从而无法认清小说的本质,甚至连阅读的乐趣都被剥夺了。
在逐渐丰富的阅读经历、以及终于认识到阅读小说并非一个目的论的实践操作后,对于小说“文艺/通俗”、“严肃/流行”的偏见会逐渐自行消散。虽然在社会语境之下,“文学小说”与“通俗小说”永远二元对立,但对于一个小说的阅读者而言,这样的对立不复意义,进而其与每本小说的关系自“于历史中有价值”、“广受好评”转变为“有共鸣的”、“所热爱的”以及“屁话一堆”。
……它不像古典的诗歌、音乐甚至天文学那样有各自的法则(如:韵脚、音节、调性、对位形式乃至日升日落的规律性)一样,有着内在的、方便记忆的性质……
小说仿佛“生来”便注定与失意有关。一则代远年湮的传说、一则荒疆僻壤的异事、一则外邦野域的珍闻,在必须透过口耳交递才得以流通的情况之下不免有所讹谬、误会。……
小说没有定式。
它包罗万千,在近400年的历史长河中,它诞生、发展、变化、回归;它的题材千奇百怪,自远古至未来,自此地至深空。它们共通的性质有且仅有:以通俗语言书写、记录性的,带有想象、杜撰成分而未必直接吻合经验或法定事实的,以及新鲜的、新奇的。
小说的自觉,在于破除世人曾有的偏见——即书写意义仅存于“学问”之中;在于唤起读者于阅读过程中,产生异于惜奉“学问”之情以外的情绪。故以此推断,小说断不存在所谓的“文学”与“通俗”之对立,它们始自同一源头,在不同的“谬误”及“传说”之岔口分别,在各自的“记忆”河道中铸造“失忆”的风景(这河道、这风景或优美、或糟粕,全看作家手笔),并最终将读者带向那互为关联的“似是而非”之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