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跟房子有关的故事。
在大多数人眼里,小玲已经不小了。她的具体年龄我不清楚,只知道20出头结的婚,结婚已经十年了,有个8岁的儿子。他们夫妻二人在这个二线省会城市做了点小生意,却也并没有打算扎根于此,所以有了一些积蓄之后,在老家,一个60多万能买到百平房子的县城,新添了一套三居室。
这本是一件幸福的事,即使短期内不会回来长住,小玲也依旧很开心,日子看起来在越过越好。
事情的转折总在意想不到的时间点出现。幸福感还未褪去,丈夫提出让他姐姐一家先去这套新房住着,反正空着也是空着。小玲不愿答应。这其中的对峙和争吵,她没有具体说,我也没有问,想必少不了一番家庭之间的纠葛。
一个多月之后,小玲告诉我,她已经跟丈夫达成了共识,过完年就离婚。因为最后一次争执的过程中,两个人有了撕扯,丈夫动手打了她。
“我的头现在还疼呢, 心伤透了。” 我听了很震惊:“他跟你道歉了吗?”
“没有,他回A市了,把我一个人扔这了。”
我正想着无论如何,先安慰一下她,她却接着开口了:“我真想知道我到底错没错。”
“你觉得你要是有错的话,是错在哪里呢?”
“也许我真不该那样逼他。不该不让他姐一家来住。”
“那你之前为什么那么坚持?”
“我真的很心疼我们的房子啊,买房的时候我妈还出了20万,又花了17万装修好。我自己总共才住过十几天,她姐姐一家人就要来住,还有个调皮的小孩子,我不想让他们住。那是我的新家啊!”
是啊,女人对于新家的珍爱,是男人很难体会的:“是你提出的离婚吗?”
“是的。”
“他挽回了吗?”
“没有,他说可以。”小玲轻声回答。
“那你离婚之后孩子呢?”
“孩子在他父母家,我会出钱,但我没有时间照顾他。”我心里咯噔一下。
当听到丈夫动手打了她的话音刚落的时候,我的脑海中便立马浮现出两个大字——离婚。不过我没有说出口,因为他们有孩子,我不想承担“劝分不劝和”的罪名。还好她自己主动提出了离婚,让你跟我都松了一口气,不然我想我们一定会生出恨铁不成钢的心情。
我还是为她感到庆幸,毕竟她还不算老,会做生意可以自食其力,再加上自己的家境也算殷实,相信不会陷入孤苦无依的境地。
你觉得小玲会离婚吗?
不管是哪种结局,都不是我想看到的。所以在最终的结果之前,我写下了这个故事。
能走到为房子起矛盾的爱情,已经很持久了不是吗?多少爱情,到不了这步就走散了。如果你在为没房子而考虑分手,如果你在为房子没写你名字而考虑分手,或者你也遇到了小玲的情况,也许你已因此分过手而愤懑不平,我想问你这样一个问题。
分道扬镳的爱情,是因为房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