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违了,我的小黑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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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开学的前一天,中午接到学校的通知,明天是开学第一天,我们继续坚持每日一诗的粉笔字练习。

作为一名语文老师,写好粉笔字是必须的。在新学期,我想这也应该是我的“第四亩田”。只有持续不断地练习,才能耕种好。依照上学期的老办法,对照字帖一笔一笔地临摹。一个暑假没有练字了,拿起粉笔感觉手生。一首古诗写了近半个小时。想想任何事情的都需要持续不间断,不然得从头开始找感觉。
今天写的古诗是刘禹锡的《秋词》。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自古以来每逢秋天都会感到悲凉寂寥,我却认为秋天要胜过春天。
万里晴空,一只鹤凌云飞起,就引发我的诗兴到了蓝天上了。

“自古逢秋悲寂寥”,诗人开篇,即以议论起笔,断然否定了前人悲秋的观念,表现出一种激越向上的诗情。首句即明确指出自古以来,人们每逢到了秋天就感叹秋天的寂寞萧索。自“古”和“逢”,极言悲秋的传统看法的时代久远和思路模式的顽固。接着一句用“我言”直抒胸臆,态度鲜明,说出的是诗人的自信,这种自信,尽管染上的,是一种不幸的色彩,然而,诗人阔大的胸襟却非凡地溶解了这种不幸。“秋日胜春朝”,用对比手法,热情赞美秋天,说秋天比那万物萌生,欣欣向荣的春天更胜过一筹,这是对自古以来那种悲秋的论调的有力否定。

第三句选择了典型事物具体生动地勾勒了一幅壮美的画面。诗人抓住秋天“一鹤凌云”,这一别致的景观的描绘,展现的是秋高气爽,万里晴空,白云漂浮的开阔景象。那凌云的鹤,也载着诗人的诗情,一同遨游到了云霄。虽然,这鹤是孤独的,然而它所呈现出来的气势,却是非凡的。一个“排”字,所蕴涵的深意,尽在不言中了。
也许,诗人是以“鹤”自喻,也许是诗人视“鹤”为不屈的化身。这里,有哲理的意蕴,也有艺术的魅力,发人深思,耐人吟咏。这幅画面是对“秋日胜春朝”的生动注脚。第四句紧接上句直接抒写自己的感受,看到这一壮美的情境作者心中那激荡澎湃的诗情勃发出来,也像白鹤凌空一样,直冲云霄了。字里行间作者那乐观的情怀,昂扬的斗志国安呼之欲出。

如果说,上句侧重写秋的“形美”,那么这句则突出秋的“神韵”,使“秋日胜春朝”的观点表现得更鲜明,更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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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写写小黑板洗练的不仅仅是我们的意志,更多的是一种持续不断地学习!

感谢你陪伴我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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