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齐物论的“非彼无我,非我无所取”。
比如金刚经的“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
人的认知模式和青蛙抓蚊子的原理一样,只能从事物之间的差异性来感知和认知世界。比如之所以命名红色和绿色,是依据它们二色在感官上的差异。对于红绿色盲,他们察觉不到红绿的差异,大脑中就没有红绿的概念,既没有红的概念,也没有绿的概念。所以,基于红绿二色在大多数人眼中的差别,红和绿的概念同时存在。如果所有人都是红绿色盲,红和绿的概念又同时不存在。这大概就是庄子所说的“彼生于是,是亦因彼”。
从二元对立能否得见“万物与我为一”或“如来”呢?这是一个逻辑上的悖论,或者说不能用逻辑来推论。
按照我们人类的二元认知模式,既然我们可以发现“二元”这种现象,那么一定可以得出这个结论:我们心中存在“一元”的概念!因为如果不存在那个“万物与我为一”、“真我”、“如来”,如果不存在“二元”与上述的差别,我们决然不会认识到“二元”。
我们刚才是用“二元”的思路去寻找“一元”,暗含着这么一个前提:二元与一元对立。那么一元就不是真正的一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