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当时看到书名的时候刚看完一本关于放下一切去西藏追寻心灵的故事,以为是同类就收了。
所有我以为的都不是我以为的结局。
这本书关于什么呢?
关于你发现你的腿离开车子也还是有用的。
开玩笑啦。
关于——“也许当你走出家门,真真切切用双腿走路的时候,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能看到的唯一的事物。”
你有多久没有谈信仰了?别跟我说你没有信仰,都不小了,应该都明白宗教不等于信仰的。就算什么都不信,至少你得信你自己,心里有双脚,堂吉诃德的滑稽何尝不是一种英雄主义,哈罗德的行程又未尝不是一次朝圣。
大热天的,一碗鸡汤来得似乎不是时候。但空调房里也还是可以忍受的。
我在想,当我步履蹒跚时,我会悔恨自己还没有一场征程还是会立刻出发。
我会选择悔恨,然后坚信时间会销蚀悔恨,但我会忘记自己时间余额所剩无几。
感动于别人的行程,然后止步于自己的虚妄。
为什么人物是迟暮的老人?为什么情节是“远征”?为什么高潮是放弃?为什么结局是归途?
因为本质是朝圣。
圣=心中的逃避+上路的信仰。
双脚迈开步,心中腾起雾。
你要活得够久才能把生活体味凑够一本书,当然也得有足够长的路程回味清楚。
没有人出发只是为了达到订好的目的。与其讲是为了“拯救一个老朋友的生命”,不如说是不知道该怎么回去。然后便在惶恐和怀疑中整理绵延不绝的回忆。
因为有归途,所以叫“朝圣”而不叫“逃离”。
记得,迈开脚的目的是为了打开家门。带着意想不到的收获风尘仆仆地打开家门:“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