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组织生活中,要坚持党建带业务,以党建为引领,才能保持道路不偏。在党员个人修养中,要坚持作风清廉,不越纪律红线。
对于党建工作,有以下三点建议。一是在党建制度落实上出实招。抓好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落实,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全面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防范,认真开展党员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宗教活动排查教育等。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通过主题党日活动丰富党员精神文化生活,通过党员大会团结党员,听取其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二是在遵守党的纪律上见真招。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和不当利益及违规借转贷或高额放贷专项整治、“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周”、日常廉政教育、“六廉”活动等,全面排查支部廉政建设风险点,引导全体党员增强纪律观念,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在各类评先选优和各类项目实施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三是在问题整改落实上见实效。认真整改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及述职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做到长期坚持并对照上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始终将公道正派作为行为准则,坚守廉洁自律红线底线,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中的规矩人和生活上的清白人。对于个人作风建设,也有以下三点建议。一是严把思想关口。始终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第一位的要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积极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主动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二是严守纪律规矩。坚持按规律办事、按规矩做事,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主动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要求,严格自我监督,严于修身齐家,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做遵守纪律的先锋表率。三是严格作风建设。坚持人民至上,牢固树立用权为民的意识,时刻把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牢记于心,在工作思路、管理方式、工作措施上求突破、提效能,切实提高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