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为什么人们总是喜欢追求那些求而不得的东西?
可能世间万物都处于矛盾之中吧。总是对那些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事物抱有一丝希望。殊不知,他虽美好,却一触即破。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只会给自己平添痛苦,更是无意间给别人添了淡淡的忧伤。
有朋友问过我:忘不了初恋,怎么办?
我其实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竟一时语塞。
只能默默地说:“不要见,不要贱。”
的确,初恋是涩涩的青苹果,咬第一口,满口都充满甜蜜,使你忍不住想咬第二口。当你要第二口时,和第一口的味道就截然不同了,再也不想看见它了。
不要见,是为了避免触景伤情。
不要贱。
与其不爱,不如骄傲地走开!
如果是真心喜欢你的人,怎么舍得让你为他【她】无底线的改变?是的,你是有权利把他打造成你喜欢的样子。可是,你有什么资格让他失去自我。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多学学庄子。连生死都置之度外了,其他神马都是浮云!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日落西山你不陪,东山再起你是谁?
终究抵不过她,可是那又怎样?
没了谁,地球照样转动。
拿的起,放不下的,应该只有筷子才对。
没有什么可说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