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有一群人把领导办公室围住了,是一群讨要工资的人。
事情的起因是一业主因做工工程量与工人统计未达成一致意见,而拒绝支付工人工资,工人多次索要无果,直至被业主拉黑不再见面,于是找到领导,要求领导解决。
我们将这群工人请到办公室,做好登记,并让他们填写了调解申请书,然后联系业主择期组织双方调解。
业主工程此前不是我们辖区,机缘巧合,最后归于我们辖区,这个事情就成了我们的事情。
关于拖欠工资,如果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其实很简单:业主中标开工之前,需缴纳保证金,施工过程中或者工程结束后,如有工资拖欠问题,直接保证金解决。但如果事情都按规定办,就没有那么多纠纷了,我们也会少很多麻烦。
这个纠纷有两个问题,一是工程款在施工结束前已经拨付了相当部分给业主,没有工程款或者保证金的顾忌,业主如果不配合,我们也拿不出什么有效办法;第二,工人同业主之间就工程量存在分歧,各执一词,这个需要核实清楚。
工资拖欠问题是个老大难问题,这个一是要求我们相关部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管理,另一方面也要求工人完善相关契约手续,万不得已,还可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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