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到近一半,似乎渐渐明白作者为什么说这是一本只有巴黎才会产生的书,因为这本书实在有趣,写起来那么放荡不羁,完全不去考虑作者是否能认可,能接受,只管自顾自的写,自顾自的享受。那些细小的,甚至我们认为难以启齿的糗事作者也写的津津有味。
作者读书的癖好也变得越来越新鲜。她不喜欢在书上标注图画,却爱书上遗留的咖啡渍,爱惜自己的书,遇到未裁剪的书页,却又偏偏喜欢裁的毛毛躁躁,而不是整整齐齐。更有甚者,读书的过程中,作者总是会产生一些邪恶的念头,例如把书扔进火里烧了,丢到水里淹了。这些我们想想就赶快压下去的念头作者就这样大张旗鼓的写出来,而且还写的洋洋自得,读起来也让人忍俊不禁。
“1995年11月21日,我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那天,我正巧读完一本口袋书,书的名字注定了它的悲惨命运:《丽丽的迷失》。我看着它在浴缸里漂浮、下沉,心情无比舒畅。它沉的太慢了,我使劲往下压,一大片肥皂泡翻腾着溢出了浴缸,手臂在无数碎裂的泡沐里一阵酥痒。接着,我松开手让它浮上来,这时书的封面已经拱的像座宝塔,书页卷拢,像是编成辫子又散开的卷发。这是我感受到了“愧疚与解脱,我淹死了一本书,我真的做了。”
如果不知道淹的是一本书,还以为是恐怖片呢。作者就像一个小女孩,毫无遮掩的将自己的读书 心性展示给读者。一个多么有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