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执行董事和监事可以是一个人吗
不可以。公司的执行董事,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同时兼任经理,但是监事不能担任执行董事和任法定代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监督机构可以是公司的监事会,或者是不设监事会的监事。但是与执行机构不同的是,一个公司的执行董事只可以设置一名,但是不设监事会的监事可以设置一名或两名。这主要与董事和监事的职责不同有关系。执行董事拥有的主要是决策权,所以,“一山不容二虎”,有一个说了算的人就可以了。但是监事拥有的主要是监督权,所以,“多一双眼睛,多一份保障”,多一个人对董事会和高管进行监督,并没有什么坏处。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关于这一条规定的理解,首先要知道监督机构的工作目标,也就是它主要监督谁。监事会,以及不设监事会的监事,他主要是替股东来监督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具体的内容会在后面第五十三条中进行描述。那为了避免监事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兼任监事就很好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