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在无印良品,买了一本A4笔记本。
新买的本子你好,因为我突然觉得该写写字。想起小时候,刚开始学写字时,用的是一种米字格的练习本,当时我小学的那位悍妇语文老师要求。一个字必须写在米字格里,左腿右腿中腿,必须在应该在的地方,我又一次一个字中腿稍微拉长了点,还被怼了好几下!好像后来还让我用那种米字格的本子抄过朱自清的《背影》抄了一遍。就用完了一个本子。
后来年龄大了开始用过很多各式各样的笔记本。用来写过各种东西。抄袭,扩展过各种文章,前些天听说百万字的《金瓶梅》情色描写只有几千字,可是当年我在大学被子里偷偷看得那个版本怎么全是原版几千字的想表现的内容呢?我怀疑,《金瓶梅》或许本身是一本尺度不大。当年兰陵笑笑生用来讽刺严世藩的世情小说,可能后来被无数手欠的人在阅读中反复扩写成手抄本。就成了几百年以后我看的样子。不管生花妙笔还是笔下有屎。打开本子,脑洞大开。就能想到怪力乱神,蝇营狗苟,鸡鸣狗盗,天女散花或者挥斥方裘。落笔生辉。纸上也就有了想象中的自己!
我摆脱不了时间,可是渐渐摆脱了用本子的习惯。开始用电脑和Ipad用多了。发现不怎么会写字了。包括老友的名字。于是我认输。在疯狂的LoL以后。我还是老老实实买了你。之后的一段日子。记录些东西。记录那些理解,经历。或许金色的行囊,或许远去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