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有言:“故曰重一奸之罪而止境内之邪。”多处都将之理解为重罪治邪:用于当下民众深恶痛绝的邪恶莫过于“老鼠看仓、贪污腐败”。
【策略原因】
①常规的伤害杀人越货,往往属于自然犯,采取剥夺生命的刑罚者多!民众对“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信念得以实现而平息愤怒。
②特权阶层的贪腐颓败,属于经济型犯罪,对民生也多是间接影响,基于“经济犯慎死刑”的理念,常常得以生命留存,民众心愤而不平。
【策略背景】韩非的理解:要杜绝歪风邪气,如果说从个别人头下手,消耗庞大的人力,受罚的人会相当多,但是效果如何也不明显……大有惩治不尽的势头。这种情况下“杀鸡儆猴”是有效的方式,需要处决最知名的人。普通犯者会以“连有权有势的人都被罚了,更何况我们?”作为警戒而有所收敛止过。
所以,要惩奸邪之风气,必“杀一儆百”。对该词在辞书只有九个字的解释:“杀一人以警戒许多人。”可谓相当简洁直白,当作一个策略予以解读却是意犹未尽。
【策略要点】
①百:当前奸邪的数量。堪称众多,如若均要重惩,绵绵不尽。但是,这“百”是有一定当前的意义的,比如说攻城掠地之后的屠城行为在战争史上少见,因为战争也将人力资源也视为生产要素之一列为掠夺对象;对于系统性团伙性腐败、特别是制度性腐败,因为治理者尚且需要依靠庞大的官僚体系,而不得不忍痛保留一定的临时运行基础。
简言之:出于缺乏“杀百”的能力。若有此能,才是有一杀一有百杀百。
②一:有选择,还要选择影响大的。因为人的社会活动具有依附性,大多以谋取利益为目标而趋附在“影响力”和“钱”的势周围,这类寡头得以选出,可谓“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一叶落知天下秋”。
简言之:对象必须要符合奸邪者内心一贯的判断标准来选择“头雁”。
③杀:采取必要、适当的措施。这里很讲究,对民众的敌人,讲究人道主义,基本相当于对自己的不人道。如果说杀是对一些畏惧死亡者的有效惩罚的话,对于一些不畏惧死亡的人呢?他们坚信”杀了我一人,还有继任者“,因为传宗接代在继续,香火依然优势不息,更何况自己已是风烛之年,早是死不足惜。成就了一批不怕砍头的功臣,就必须要有相应对策惩治这批作奸犯科的不畏砍头的死士。
简言之:必要的耻辱,必要的利益全剥夺,必要的亲信连坐追究……才配得上措施的必要和适当。
④儆:公开性,威慑性。公开性:对惩治之人的恶行要一一点名,对杀的理由要重点阐明。同样是杀,恶行恶性皆由不同,千万不能让被杀之人都背上同一个黑锅头,最后被“一概而论”为剪除打击异己了。所以公开是威慑力的前提。 公开能够获得最大的传播度和影响力,造成奸邪者居于严惩形势下的恐惧心态,在恐惧之下必有所异常痕迹可寻,便于旁人察奸检举,亦迫其及早败露。
简言之:公开定恶增加威慑,造就心理压力从而行为败露。
“杀”“一”“儆”“百”,作为追求治理结果和惩治效率的手段,绝非“杀一人以警戒许多人”数字得以囊括精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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