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儿都挺抵触这种风格的,觉得有点俗气。但是我公公喜欢这种风格,觉得既热闹又喜庆。我老公是一个十分孝顺的人,我和女儿在这种情况之时,也都是听从老人家的。孝顺孝顺,以顺为先,“顺”才能体现“孝”。腊月初时,这个灯是不到100元,而这几天去买要将近300元,但我老公也毫不犹豫地就买了,就图个老人家的开心。
确实这两天,老人家一看到这波灵波灵的灯笼,都是乐得合不上嘴的,觉得在邻居面前很有面子。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能让家里的宝开心,我们也就知足了,不能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趁他们还健在,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