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说,书非借不能读也。现在,这句话成了:书无网不能读也。智能手机的普及造就的“低头族”和“拇指族”里,有不少人通过手机看小说。就连不怎么看书的我妈,有时候也会在手机上看会小说——第一次告诉我时我震惊了。要知道,这可是个连手机上照相机都不会用的人。当然,也有许多人依然坚持着对纸质书的挚爱,认为那才是阅读该有的样子。比如神勇无敌文青妹铁马金戈少女心的邹大婶,至今仍然喜欢捧本砖头秀个自拍,坚持书非纸不能读也。当然,如今贵为老板的她除了操心自己的腰围和体重外,还要操心自己公司的事,常常抱怨自己没有时间读她那本一捧起来就心(shui)静(yi)如(ang)水(ran)的德语《圣经》。无可否认,人过三十之后,无论结婚或是单身,无论高富帅还是穷挫矮(当然也有穷挫高,比如寡人),读书都是一件越来越奢侈的事。某种意义上说,读书和健身是一个道理,钱不是主要问题,时间才是。
在我看来,读书一靠兴趣,二靠时间。兴趣决定了你会不会去读,时间决定了你能不能去读。决定兴趣的因素有很多,但归纳起来不过是:爱好、需要和感觉。爱好和需要无需赘言,一个关乎精神世界的广阔,一个关乎物质生活的质量。这就像我们白天需要研究商业计划书怎么写,晚上窝在被窝里看《冰与火之歌》一样,面包牛奶和鲜花,缺一不可。而感觉,是另一种决定阅读兴趣的微妙的因素。人类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双手长期抓持物体,形成了极其敏感和特殊的感觉。这种感觉已然浸入每个人的DNA中,成为一种难以言表的神秘因素。买衣服,几乎觉大都数人都会摸摸面料,同样买食品也是。甚至于,买手机和电脑,拎在手里的感觉也是决定购买与否的因素之一。恋人之间情到深处会相互抚摸,父母亲昵孩子也是(人类触摸宠物是其衍变形式)。所以人们对书的握持感很在意并不意外。中世纪的书装帧精美,皮质封面、凹印烫金书封、厚实泛黄的纸张、精致典雅的正文字体,在宗教和教育的双重作用下,读书已然有了一种神圣感和仪式感,书也成了祭坛上的神器之一。再没有比温暖的午后坐在大落地窗边手捧一本精装硬封书更惬意的事了——哪怕那只是黑格尔的《小逻辑》或者《C++宝典》。我拥有哈利波特、指环王和冰与火之歌的精装版本,甚至还包括几本韦伯词典,没事的时候捧在手上,哪怕只有三五分钟,仿佛也是一种升华。
然而,我却从来没有一次看过这些精装版本超过20页。以前看的是简装和网络版本,总想着将来有一天我要把它们全部纳入囊中好好的看。这一天来了很久了,我却始终没有去做。这样或那样的事,这样或那样的念头,这样或那样的打断,让这一想法渐渐的枯萎、死去,竟至于湮灭了。大多数时候,闲暇时间出现在:等车的时候,如厕的时候,坐车的时候,等人的时候,等饭的时候,睡前的时候,诸如此类不一而足。这些时间和地点,都不允许你背一本砖头——你能想象在拥挤的地铁或公交上拿出一本一公斤中的冰火5来时,大家看你的怪异眼光吗?用郭德纲的话说,“都挤成这样了,你怎么还能优雅的看一份《中国日报》(china Daily)?!”——除非你是耄耋之年的老先生。你也不能指望在精致的公文包或者已经被电脑等杂物塞满的背包里装一本《21世纪资本论》,或者拖着装了一本《从0到1》的行李箱四处讨要生计。这个时候,你需要的是一个能够满足你零碎时间、携带方便、使用便捷、容量大的电子设备。如果习惯在网上看书,那自然是手机比较方便。但如果你的口味独特一点——比如需要看一些专业著作或者冷门书籍,那你可能需要一个kindle或者iapd mini。
某种意义上说,kindle和ipad mini都是不完美的——前者虽然是电子墨水屏,接近纸张的效果,但对于一些图表图片公式流程图较多的书籍来说,是个不折不扣的噩梦;后者虽然在看PDF有着近乎秒杀kindle的优势(谁用kindle看PDF谁知道那种王八找绿豆的痛苦),但长时间观看的眼睛疲劳确实比较明显,另外,它的可玩性太强,反而削弱了阅读的效果。尽管乔布斯在ipad没出来之前不做电子书就是因为苹果没有适合阅读的设备,但谁都知道乔布斯设计ipad出来并不只是看书的,iapd mini或许接近,但也不是。就像ios坚决闭环一样,亚马逊坚持kindle最大的功用就是看书(用它浏览网页还不如用诺基亚1100)——如果你需要别的功能,转弯左转找kindle fire。这种专一性反而成了它的一个优势——我认为所有想要培养孩子阅读兴趣的父母应该给孩子买台kindle而非丢给他们一台iphone。
查字典和做笔记是kindle两个比较方便的功能——尽管后者我不怎么用。但最方便的其实是打开后随时都能接着阅读,“前往”功能和”X -ray”功能似乎是为健忘的人设计的。在看文字为主的书时,它是最得力的利器。我拿它和纸质书做过比较,在阅读速度上看它比纸书快——当然这只是我的感觉。6英寸的屏大概是人眼扫描速度最快的,其次是7.9英寸的ipad mini,9.7英寸的ipad最慢。至于12.9英寸的Ipad pro么,呃,乔布斯会从棺材里蹦出来告诉你那货干什么都可以但绝对、绝对、绝对不是用来手持看书的。苹果商店里也有Kindle 软件,不过与其这么折腾还不如用自带的ibook——反正显示效果是一样的。
我回顾了一下两年来看过的书,纸质书和电子书的比例大概在2:8。其中纸质书多是技术类书籍,比如PS、illustartor这样电子书体验很差或者成本高昂的。电子书中,使用kindle和ipad mini 的比例大概一半一半,ipad mini可能稍多一些(因为涉及到一些杂志)。就购买方面而言,至少亚马逊中国的kindle版本体现不出什么优势来,相比国外占纸质书1/10-1/2的情况看,国内这一块顶多八折,甚至还有几乎和纸质书一样价格的。最离谱的是乔布斯的一本传记,纸质简装60多块,Kindle版本120多元,搞的我一度以为定价搞错了。这一块也是制约kindle推广和普及的重要瓶颈,和私家车一样,买车不贵烧油贵,毕竟天朝屁民挣的少啊。
我曾经想,什么时候Kindle能改善PDF阅读体验,或者ipad增加E-link屏模式,然后中国的图书kindle版本与纸质书价格差能达到国外的比例,那个时候大概就能彻底提高我国人民的阅读水平了。但是转念一想,若是都成了冷冰冰的塑料/金属模具,精装书肯定成了一种奢侈品,那还能像现在这样时不时的捧着大板砖自我催眠呢?
阅读如果有样子,那应该是两种模式不断切换吧,左手纸书斜阳暖被,黑白墨香体味片刻温馨,右手电子设备快马轻骑,殚精竭虑苦苦为稻粱谋。停停走走,走走停停,一生就这样在翻页中结束了。
左手斜阳暖被,右手快马轻骑——kindle使用两周年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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