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天,你厌倦了灯红酒绿,你会去哪里喘口气。
耳机里响起了<鹿港小镇>,彭佳慧沙哑的讲起了一段故事。
脑海里全是家里宁静的夜的样子。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休息这两个字,对我而言,已经不是闭上眼就可以满足的。我必须回到农村,脱下艳丽的衣服,穿上最最最朴素的棉麻装,慵懒的蹬了一双拖鞋,在地上挪着一步步的走,头发糟乱,脸上没有粉底堵塞毛孔,嘴上没有口红掩饰疲倦,躺在床上,腿劈开成大大的“八”字,哈哈大笑,然后双腿夹着揉成一团的被子,死沉沉的睡去。
那一刻,我才觉得,心才真的藏起来,安静的休息。不是听着窗外吵杂的汽笛声,此起彼伏。不是躺着用手机的内容充斥着大脑,庸俗而拥挤。
有时候,会忍不住说出来,“年轻的时候,也还是很喜欢城市的……”未等出口,便觉哪哪都太矫情。年轻人,怎么能将自我降低如此低标准,在风华岁月竟开始排斥最有助于自我成长的土壤--城市。
年龄大概在14岁左右,还在初三的我,已经对城市有所期待。看了北京的城,北京的情和北京的动,就发疯的爱上了这个地方。起初的认识是物质的,表象的。只是爱高楼大厦,爱电视剧里一群青年人组成的乌托邦,爱北京人儿讲北京话时的雅痞样。老师问我以后去哪,我说北京。老师没说话,我也没看他。
年龄大概在17岁的时候,高考结束,也开始进入我得擦边球时代。没去的了北京,来了天津。没去的了市中心,在天津郊区呆了四年。没去的了最好的专业,在一般的专业,干了几年边缘的职位,考着边缘的分数,排着边缘的成绩,但还是仔细的欣赏这座城。就像一直坚信着,不爱的经过努力会变得爱。天津这座城,对于我言,有红墙的艳,有海河水的蓝,有摩天轮的高,很高,很高。
因而他始终不属于我。
他有本地歧视,有财富歧视。在这,可以深深的感受金钱带给你的地位和别人谄媚的笑脸,也可以体验别人苦笑让你滚出这片区域时你懦弱的像只仓皇出逃的老鼠。喏,你之前欣赏的光亮的皮囊下,有着一层层的血肉模糊。
年龄大概在21岁时,曲曲折折,绕了不少路,只身来到北京。我这个人优点不多,缺点我可以列出来多条。其中最大的毛病就是固执。固执的爱一座城,追随多年。甚至会故意的不去其他城市做对比,怕坏了自己对北京的印象。北京还是之前的样子,不知是我长大了,还是北京变老了。我觉得他没我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挺拔,没那么雄伟,反而,他沉重的呼吸着不好的空气, 他说他累了,可是承担了太多人的谩骂和梦想,他说他不知所措,他说他让我失望了。我不知如何回复,心疼加无奈。我也不知道该怎么靠近他。
你想要了解什么,你就先试着远离他。离他越远越好,将自己抽身出来,去观察。因而逃出来这座城,来到有黑夜的农村,安静的休息。
二十一,一座城,多少公里。
十一三,一个人,点点心思。
晚安。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