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笙与季予

壹。

他在深夜的机场等待。她从云南回来,上飞机前给他发短信。和每一次的短信一样,用文字的方式呼喊他,良笙。告知航班信息,简单,明了。然后关了手机。随着人流缓缓涌入逼仄的机舱。

收到短信的时候。他正和准备交往的女孩子在餐厅里吃饭聊天。女孩抬起长而浓密的睫毛,良笙,怎么了。声音清甜。他笑笑,没事。

在这之前,他们已有整整一年多未曾联系。他始终在原来的城市。她却像候鸟一样辗转迁徙。最终,杳无音信。他从来不曾试图寻找。

她总是这样不管不顾。不管他在哪,不管他在做什么,不管他是否有时间。只是笃定他会来接她。什么也不说,哪怕打电话都不肯。这些年一直如此。一如第一次见她时的倔强。

贰。

那年,高考结束的长长暑假。良笙应母亲的要求去乡下的外婆家小住。在巷子的深处,她被奶奶罚跪在靠近巷子的木门边上。不吵也不闹。他路过,看到落魄的她,偏过头的表情如同一只戒备状态的小兽,带着敌意。听外婆说,村里有小孩骂她没爸妈。她没法回嘴,小脸憋得通红,拿起石头便把人家的额头砸出血来。不管谁说,梗着脖子就是不认错。那时,她才不过6、7岁,是外婆口里应该怜悯而又让人头疼的小孩。

在和他简单的对视中,她终于转过头去,不再看他。对她来说,他是突然出现的陌生人,不在她的认知范围内。不可以,也不应该看到她尖锐得类似兽齿的性格,以及小小身躯跪在门边任人观看的耻辱。眼圈红红,却还是微昂着头。

他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做。只是觉得仿佛看了一场不该看的黑白影片,她的小兽一般的眼神让他被迫陷入无端的自责当中。为什么要看到。

叁。

凌晨一点十四分,他站在寥寥无几的机场接机区,机场广播里的女声毫无感情地报着到站航班信息。然后看到她自人群中迈步过来。

绣着民族风格图案的牛仔衬衫,米黄色的休闲裤,松松垮垮的穿在身上,干净的黑色帆布鞋。一眼望去,一如当初的桀骜。

只背着一个大大的黑色帆布包,连行李箱都没有。

啊,好冷。还是云南暖和。她双手掬在口边呵着气走到他面前。

他脱下外套递给她。怎么突然想回来了?

她笑,想你了啊,想见你。眼神炯亮,脸上有轻微晒斑。良笙伸出手牵着她走出机场。她的手很凉,左手掌心有一道两厘米的疤。摸着有浅浅的凹凸感。

车子开出十几分钟。车里暖气很足,她脱下外套递给他,好了,暖和了,衣服还你。他转头看她,想说什么却又止住,放后座吧。

有些疲惫,她只是软软的靠着座椅,头歪向窗外,闭着眼睛,不再说话。似乎在睡觉。

车子停稳。良笙伸手欲将她的脸扳正。手掌触及处尽是冰凉。她没有哭,只是在睡觉时不自觉的流泪。这个习惯,他知道。对她的心疼,一如当年。很想拥抱她,却终究只是拭去她的泪,然后轻声唤醒她。

准备下车时。她说,你会和我结婚吗?

他的手顿在车门把手上,僵住的背脊始终对着她,久久没有回答。

会吧。转头时,她已推开车门,准备下车。

只要你不再乱跑。她已重重关上车门,不知道是否听见。

他在车上抽了一根烟才下车。她靠在电梯口的墙上等他,百无聊赖的样子。煞白的灯光打在身上,她的面容笼罩在灯光的阴影里,看不清表情。良笙掏出钥匙开门,牵着她进去。

径直去了客房,连大包都一起背进去。不和他说话。然后听见浴室哗哗的水声,已是下半夜两点半。良笙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她裹着淡蓝色的浴巾光着脚走出来,我没有睡衣,她说。

三点十分,听到房门被打开的声音,他坐起身打开灯,她穿着他的大大的格子睡衣站在门口,散着头发,委屈的抱着客房的小狗玩偶。我在那边睡不着。他掀开被子的一角。她睡在他身边,抱着他的腰,脸埋在他的睡衣里,说话的声音瓮声瓮气,你知道我在云南,为什么不去找我。

为什么不去找我。你去找我,你就会跟你回来。你为什么不去找我?

肆。

大二那年的暑假,外婆突发脑溢血,良笙随母亲一起回去看望陪伴。南方的夏天,天气阴晴不定,上午艳阳高照,下午大雨瓢泼,常有的事。那日的午后,暴雨滂沱而至。良笙被困足在一个亲戚家中。雨停之后,天边依然积了一大块的铅云。

她被两三个小女孩推倒在雨后的泥淖中。泥坑里的水浑浊不堪。她就那样坐在污水中,表情倔强,也没有挣扎着起来。泥坑的水脏污看不清,手却清楚而尖锐的疼痛起来,血水由左手掌为中心晕开在污浊的泥淖里。孩子们吓坏了,这已大大地超过游戏的设想,不在控制之中,慌忙逃开。

路边的坑坑洼洼,常年会有碎裂的大块玻璃渣子,大部分来源于酒瓶和白瓷碗。她的手掌不偏不倚地压在上面。一个约莫两厘米的伤口正潺潺地往外冒出血水。

良笙拿着一把滴着水的蓝格雨伞从路的那头过来。这个坐在泥坑中的连前额的碎发上都沾着泥点的女孩让他触目惊心,尤其是那左手掌心源源不断的血水。那时的他依然是干净的兜里揣着手帕的少年。

来。手给我。我扶你起来。

来。手给我。我先给你包一下。送你回家。

夏日的暴雨之后,太阳轻而易举地露出脸来。他逆着光伸出手来的身影周遭都闪着金边,亮亮的光圈,一层层将他包裹。那是她仰着头唯一看到的接近救赎般的少年,眉目清朗。

薄的手帕没法完全止住血水,湿透的手帕在阳光下柔软地显示着诡异的艳丽。她执意不要回家。他带她回外婆家。母亲给她清理伤口,消毒水的作用在伤口周边一圈都泛着白色的泡沫,她就那样看着,没吭一声。母亲叨咕,怎么伤在手掌心啦,这里可不好愈合,很容易裂开的。

她说,,下雨路滑,不小心摔倒了,手压在玻璃片上。

衣服泥泞不堪,他送她回家。你叫什么名字,他问她。朝蔚。

朝蔚?

朝阳的朝,蔚蓝的蔚。

很特别,也很好听哦。为什么不回家?

不能让奶奶知道。她会挨家上门去理论。我不喜欢。

那年她8岁,像一只蜗牛一样独特,爬得缓慢,被村里所有的小孩孤立。她的自尊,日复一日,一年又一年,被一层层粘液慢慢地包裹,最终强烈而坚硬,变成笨重的蜗牛壳,压在瘦硬的脊柱上。她已经习惯背着这样硬的壳行走,如此,才觉得安全。所以,哪怕作为有理的这一方,上门去理论这样的行为,在她看来依然是显得粗鲁而没有尊严。

你都没有问我的名字哦,我叫良笙。然后看她在奶奶的唠叨中走进家门。她的奶奶,瘦而精明的老妇人,向他道谢,夸赞他,邀他进屋喝茶。他一一谢过,摆手回家。

朝蔚是知道他的名字的。良笙。村里人口里称赞不绝令家人骄傲的桥头婆婆家的外孙,是大家用来教育自家孩子的永远的别人家的孩子。

伍。

良笙从书房出来。她蹲在卫生间的地上给他洗衣服。衬衫,内裤,袜子,分别放在两个盆子里,仔细而温柔的揉搓,洗衣皂放在脚边。把他的大大的白色格子衬衫当着裙子穿,一双简单的黑色人字拖,是她从云南带回来的。

他总是把衣服丢进洗衣机,不管裤子还是袜子。繁琐一点的送去干洗店。她来了之后,执意要手洗贴身衣物,包括他的。第二天早上,他总是能穿上干净的带有淡淡香水味的白色衬衫和袜子去上班。

朝蔚孩子的姿势一样地蹲在那里,安静的洗衣服。背部线条僵硬优美。他站在门口处观望了一阵,没有发出任何声音,连呼吸都接近未闻。她专注异常,没有回头。他突然转身去厨房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分好几口吞下去。如同一条冰凉的线,一直延续到胸腔。

有烟火升上夜空。他站在厨房的窗前,看得出神。烟花落了,他还在看。

手里的玻璃杯差点滑落,转过身的时候,她站在门口,看着他。

衣服洗好了。我来喝水。刚才的烟花很漂亮是不是。

她的声音很轻,在只有冰箱运转声的厨房里,像一缕淡香,悠悠荡荡地在空气里飘了一会儿就消失了。似乎没有期待他的回答。走过来从冰箱里倒了一杯冰水,转身往外走。

走到门口又回头,对他说,我想回云南。

他已经把杯子放回桌上,听到这话,手在杯子上顿了一下,抬头看她。良笙走过去抱住她,头靠在她的肩上。她的身体有点凉,散发着幽幽体香,混合着他的男士香水味。为什么要走,留在我的身边不好吗。

夜里,她从梦中醒来,枕边湿了大片。黄昏中的南方小巷,幽长深邃,看不到尽头。他要走,她倚在门边不愿送他,手上捏着他的手帕,转过头去哭泣。梦境突然出现在云南的场景,熟悉的蓝天白云,有男人说我娶你好不好。梦中拼命也看不到那人的面容,就这样突然醒来。

枕边的人在熟睡。有时明明是相拥着入睡,夜半醒来的时候,依然是各自侧向一边,背对背,中间隔着一个人的距离。他翻身过来,呼吸均匀。借着窗外照进来的微光,依稀看到脸庞的轮廓。这个快要步入中年的男子,一如当年初见的少年一般俊朗。这一路追随而来,走得踉跄。最终,她在他身边。

下地去厨房大口喝水,然后在卫生间,凉水扑打在脸上。镜中的女子,皮肤光洁,有轻微黑眼圈。眼角的纹路若隐若现。再过4天,便是生日。她已经25岁了。

陆。

朝蔚带他走很远,去看山涧里的瀑布。溅起来的水花,水面上腾起的白雾,飘落的粉色花瓣,水底下的腐木。那是他只在图片中看到的风景。他对着瀑布大喊,没有回音,只是哗哗的水声。她也跟着喊,良笙真好。

她摘清晨的栀子花,一大束给他。洁白的花,芳香馥郁。离开前,他说,朝蔚,你可以给我写信。什么话都可以在信中偷偷告诉我,我会给你保密。他说,朝蔚,你是个很好的小姑娘,好好学习。我会回来看你。

她的信,从10岁到19岁。整整十年。他以书信的方式见证她的成长与蜕变。

愈合的伤疤。淋雨的猫头鹰。期末考的纸条。黑色的新运动服。第一个朋友。意外的生日礼物。突然出现的母亲。来自隔壁班的情书。数学老师的鱼尾纹。陌生城市的夜空。。。

直到他31岁,这一年。他终于决定结婚。

在电话里得知这个消息,她说,真好。我来看你吧,去年过年你都没有回来,我已经快一年没见你了。

朝蔚逃了四天的课,坐了十七个小时的火车,去良笙的城市。高考结束,她填了和他方向相反的城市。在下半夜的火车的拥挤车厢里,她终于为这个决定而后悔。

他在车站接她,等晚点的火车。她在拥挤的人潮中冲他微笑,像个孩子一般开心地奔来。带她出去吃饭,她问,你未婚妻呢?

回她父母那边,准备结婚的物品。

她吃东西漫不经心,只是喜欢喝水,白开水,向服务员要了一杯又一杯。他喝薄酒,拿白瓷酒杯的手指骨节分明,姿势随意,透着一股懒懒的气息。她突然也要喝酒,拿他的酒杯就要往嘴里送,被他拦下。争执不过,为她要了桂花酿。甜甜的酒,芳香四溢。一连喝了好几杯。

为她定了酒店。秋意渐浓,朝蔚依旧衣着单薄,小脸泛着红晕,一副笑嘻嘻的表情没有正形。偶尔两人聊到过去,她说,如果不是你,我可能也不会是如今的这般。他说,没有我,你也一样会顺利长大。她说,我会不会学坏?他说,也许会,也许不会。你一直都很好,这和性格有关。

送她到房间,她放下包就要先去洗手间洗把脸。顶着一脸湿漉漉的碎发出来,良笙坐在窗边的椅子上接电话,侧着脸望向外面。

交代完注意事项,让她早点休息,在火车上坐了一夜,一夜未睡。他起身准备离开,明天上午来接她。

她坐在床边,声音从后面追来,一字一句坚定有力,像一枚枚温柔的子弹打在耳边。她说,我有礼物给你,结婚礼物。

暗黑的房间里一点猩红,明明灭灭。回家后良笙就坐在窗台边抽烟,凌晨三点,抽了半盒烟。在卫生间冲了一个澡。蓬头的水从前额淌下来,他想到朝蔚,她的碎发上的水,和掉在他骨节上的泪。她脸色平静,目光灼灼,她说,我喜欢良笙,十年。

他接受了她的礼物。他居然接受了她的礼物。窗外夜色如水,他没有拒绝一个女孩在怀里踮起脚尖的亲吻,更没有抵挡住来自一个年轻女孩的身体的诱惑。她自身就是一个礼物。朝蔚把自己当做礼物,结婚礼物,送给良笙。就像当年送他大束栀子花一样纯粹和应当。她说,我爱你。我要把我的喜欢告诉你。你告诉我你要结婚,我就知道我没机会了。可是,我觉得应该让你知道。从你把我从泥坑里拉出来的那一刻,它就是属于你的。你要接受它。它是你的。

直到天边开始泛蓝,然后露出鱼肚白。他才昏昏睡过去。

十点多去酒店接她的时候,被告知已经退房,早上六点。没有电话,没有短信,没有只言片语,没有告别。

再次相见,三年后。她毕业,他离婚。

她拖着大大的行李箱,在傍晚敲他家的门。有年轻女人一边说话一边跑来开门,笑靥如花。良笙站在身后。他们一个在门外,一个在门内,中间隔着一个女人的距离,遥遥相望。

女人吃惊,呀,你是谁啊。良笙,她是谁。

朝蔚一句话都没说,转身下楼。拖着大大的行李箱打车径直去了火车站,买了一张远程车票,在候车室待了一夜,坐第二天早上的火车离开。

列车开动的时候,甚至都没有回头望这个城市。她想,良笙,我们不相欠了。

柒。

现在,她已经学会了很多蔬菜的烹饪方法,包括牛肉和鲜鱼。从简单的白灼,到耐心的煲汤,到精致的苏点。她喜欢这样,用简单的食材,为他做可口的饭菜。

他也会晚归,和很多人喝酒。有时会提前告诉她,有时不会。她总会熬好粥,或者煲好汤,一直保着温。有时他回来,她已经睡着。不会刻意等待,她有自己的事要做。

他们在一起居住,同一张桌子吃饭,同一张床上睡觉。可是,他还没有说要结婚。她不需要像一个妻子一样半夜打电话质问他怎么还不回家,不需要去追究他在外面是否真的有应酬,即使有时候衬衫上有淡致的香水味。真的没有必要。除非他说结婚。说,朝蔚,留在我身边,嫁给我。

良笙难得的坐在沙发上一边看报一边等待晚饭。她把玉米和白萝卜放进半熟的排骨汤中,手机在客厅突然响起。她系着碎花小围裙从厨房跑出来。来电显示,季予。一边接电话一边往厨房走。

季予说,朝蔚,我准备走了。离开云南。回重庆。

有汤沫从锅边溢出来,她赶紧走过去掀开。再盖,留一条缝隙。

季予说,你们准备结婚吗?定了告诉我。

他说,有事请告诉我,不管你在哪,我会去带你回来。

朝蔚说,好。保重。

把手机放回客厅,良笙还在杂志,保持着和看报一样的姿势。回厨房依次端菜到餐桌上,扭头对他说,吃饭了。

捌。

朝蔚在大理遇见季予。他拿着相机过来说,姑娘,我能给你拍张照吗。朝蔚转过身来,笑容璀璨,可以啊。

后来她问季予,你那天是不是故意搭讪的。那么老套的方式,会让人以为是怪叔叔的唉。

他说,不是。我在丽江见过你,一年前。我们住同一家客栈的二楼,黄昏的时候,你泡着茶,坐在栏杆边的藤椅上发呆。当时我就想,这么小的娃娃,怎么会这么悲伤。

一年前,朝蔚确实到过丽江。她笑,我怎么不记得有见过你。

在大理待了三个月的朝蔚给季予当向导,蹭吃喝。消遣了半个月,季予游行结束,说,小娃娃,叔叔要走啦。你走不走。

朝蔚哼哼几声,丢了张信手涂鸦的明信片就回了客栈。

之后几乎断了联系,偶尔网络上碰到,寒暄几句,不痛不痒。

半年后的周五,在昆明当小白领的朝蔚,从超市买菜和水果回来的时候,看到公寓楼下的季予吓了一大跳。

他倚在车边上,姿势随意,闲闲地抽着烟。

她说,你怎么在这里。

他笑,想见你,所以就来了啊。

朝蔚当时就掉泪了。两年了,她在云南两年,四处游荡,走了角角落落,从来没有人来看她。母亲没有,良笙也没有。突然出现一个人,驱车十一个小时,近千公里,来到身边,说,我想见你。

她被感动了。感动于这场不远千里的行动的本身,且不论初心。

季予灭了烟,接过她手里的方便袋,拎着就上了楼。在她出租公寓的小小厨房里煎炒烹炸,客厅里飘来麻辣的川菜味道。

朝蔚倚在门框处,看着这个穿着衬衫,撸着袖子,在油烟机下炒菜的中年男人,鼻子没由来地冒出酸楚。除了陪伴她整个童年的奶奶,从来没人这样细致地为她做饭。他一边翻动着菜勺,一边扭头说,发什么呆呢,小娃娃,赶紧收拾桌子去,要开饭了。尝尝叔叔给你做的正宗回锅肉。

去圆通山看灿烂的樱花海洋,去滇池看最后一批还未飞走的红嘴海鸥。在小巷子里吃正宗的过桥米线,放了太多辣椒,呛得眼泪汪汪。在深夜的路边吃烧烤,喝啤酒。

季予在昆明呆了两天就回去了。临走时,他张开双臂,他们礼貌相拥。他说,只要你愿意,我可以随时来看你。

之后的大半年里,季予平均每隔一月就来看她,日期不固定。给她做饭,陪她看电影,给她买衣服,陪她散步。朝蔚开始喜欢并且享受这样意外而细致入微的照顾。这中间的种种,即使彼此心照不宣。

直到那天,季予说,随我回重庆,让我一直照顾你。

像是早就知道会发生,随时准备着。自从那天看到他靠在车边,感情的天平就已经倾倒。他为她做的,是她一直梦寐得到的温暖。她在这样舒适的温柔里陷进去。她曾经告诉自己,如果他开口,我就会随他离开。一定会离开。

季予说,遇见你之前,我真的没有想过我会再次想要踏进围城。我一直只想把孩子带大,让他顺利成长,别无它想。

可是当他真的说出口的时候,朝蔚突然就退缩了。她做不到。整整十六年的种子早已在心上发芽,并且茁壮成长。她捏着手心的疤,她想在给自己一次机会。最后一次。

她说,我喜欢你。可是,我爱他,即使我已经不喜欢他了。我想去看他。如果他留下我,我们便此生不复见。如果他让我走,我就跟你去重庆。

他说,好。我在云南等你。

玖。

生日这天到来。

她不确定良笙是否记得,所有的一切都有条不紊。他准时出门上班,和之前的每一天一般无异。在他离婚前的十二年里,每一年的生日都会收到他寄来的礼物,从布娃娃,到整套书籍,到翡翠手镯。每一件,她记忆如新,保存完好。

去超市买菜的途中,她给自己买了蛋糕,新裙子,和一条镶着玉的项链。即便他忘了,这个生日他们都要一起过,因为他在她身边。他说过要她留下来。

晚饭准备好了,可是,良笙没有回来。或许又有应酬。

在偏厅里给他熨衣服的时候,门铃响了。她穿着他的衬衫去开门。门外站着年轻女孩,长相甜美,睫毛长而浓密。

良笙在家吗?她问。声音清甜。

朝蔚说,他还没有回来,有事你可以给他打电话。

女孩说,我没事,想把上次的外套还给他。说完把一个袋子递给她。

她说,哦,谢谢。进来坐吧,我刚做完饭,等他回来一起吃吧。

女孩连声说不用了,我吃过了。我先走了。

准备转身时,女孩问她,声音怯怯的,你是他的妻子吗?

朝蔚笑笑,不是,我是她未婚妻。

女孩神色失望,表情略有尴尬,却还是努力刻意保持平静。那一刻,朝蔚从她脸上看到了两年前的自己,拖着大大的行李箱站在门外,只是面前的这个女孩比她要勇敢一些,至少她敢开口问,不给自己留遗憾。可是,如今站在门内的是她。多么可笑。

良笙接近凌晨才回家。打开灯,看到坐在沙发前地板上的朝蔚吓了一跳。他上前去扶她起来,怎么坐在地上,也不开灯,吓我一跳。

怎么现在才回来?

公司临时有事,开完会议,大家一起出去吃个饭。语气间已有醉意,却也是难得的开始解释。之前,哪怕回来再晚,从不说明缘由。

有女孩给你还衣服来,在你房间里。

哦,语气漫不经心。然后把包和外套丢在沙发上,去了洗手间。朝蔚追进去,她是谁?你身边到底有几个女人?

良笙被问的不悦,态度略有些硬。你知道了又能怎么样。

他们在卫生间爆发了第一次争吵,十六年来的唯一一次。不擅长争吵的朝蔚咄咄逼近,在这就本就不存在公平的感情里,她已经忍隐太久。如同一个膨胀的气球扎在针尖上。

他把生平第一次举起的巴掌重重地打在朝蔚的脸上。她的身体向后倒去,重重摔在卫生间湿滑的地面上,一同落下的,是洗漱用的玻璃杯和瓷碟。

良笙的脑海里闪过大片的空白。时间唰唰的往前倒退。那个大雨滂沱的夏日午后,坐在泥淖中的女孩,以及她左手掌心不断冒出的血水。

粉白的陶瓷地面上开始有血红水流出,从她撑着身体压在玻璃片的左手掌下。不知道是不是还在那个疤上。

她就那样坐在地上,面无表情,一如当年。仰头对他说,良笙,你身边有多少女人我不管。可是,这么多年,你有爱过我吗?哪怕只是片刻。爱过吗?

再次面对当年的场景,良笙竟然慌了。扯下毛巾压在她的掌心,白的毛巾瞬间红了大片。他说,你等我,我下去买药和纱布。马上就回来。

已经过了凌晨,小区里的药店早就关门了。他走出好远,才找到一家24小时营业的药店,买了药物一路跑着回来。夜里的风打在脸上,却让他的心疼的揪起来。

回到家,空荡荡的房间,朝蔚已经离开,一同消失的还有她的大大的黑色帆布包。餐桌上,冷却了的晚餐丰盛诱人,生日蛋糕在一边散发着阵阵奶油的甜香。一张纸条,良笙,我不欠你了。

拾。

季予是在半夜接到的电话。定了机票一大早就飞去良笙的城市,当天就把手上裹着纱布的朝蔚带回了重庆。

季予七岁的儿子竟然和她自来熟。趴在大金毛的身上问她,姐姐,你的手是怎么伤的。

朝蔚说,这伤啊。小时候不小心摔破了,大概和你这么大的时候。有东西就掉在里面了,好了之后一直疼,疼了很多年。前几天,我把它划破,把东西拿出来了。以后就再也不会疼了。

小家伙听得认真,还说,姐姐,你真勇敢。我肯定不敢。

两个星期后,良笙去干洗店拿衣服。老板娘递过来一个小盒,说你衣服里的。良笙打开,是一枚钻戒。朝蔚生日那天买的,她已经25岁了,他决定用它换她的漂泊,许她现世安稳。良笙苦笑,谁能想到呢,戒指没拿出来,他先用一巴掌作为生日礼物把她打走了。

老板娘说,这么贵重的东西哪能这么不小心,赶紧给人姑娘送去。

掌心的伤愈合得差不多的时候,朝蔚对季予说,你陪我回趟云南吧,房子还没有退,很多东西还在那里。季予说,好。

良笙把手头的事情安排完,就去了云南。这是他第一次踏上这片西南的红土地。朝蔚喜欢云南,给他寄了很多明信片,自己拍的照片,还有当地的特产。根据邮包上的地址,终于找到了朝蔚在云南最后的住址。敲了很久的门,在周围等了三天,没有看到她。最后有个邻居告诉他,朝蔚半个月前就已经退了房子,和一个男人一起来的,带走了一部分物品。还有一大部分寄放在房东那里,说是过段时间回来取。

他问,她有说什么时候吗?

邻居说没有。

在云南逗留了一周,看遍了她周围的风景,所有她可能去的地方。去她曾经提及的小饭馆吃饭,喝她说很好喝的咖啡和酒。所有她曾经说过的喜欢,他都细细地玩味一遍。他想,朝蔚一个人在做这些事的时候,该有多孤独。现在,他在追随她曾经的脚步,他很孤独。

坐在街头的咖啡店里,他又拨打了那个已经停机的号码,号码已经不存在。六年,整整六年,不管身处哪里,在西安,在黄山,在满洲里,在莆田,在大理,她的号码始终不变。朝蔚说,良笙,不管我在哪里,如果你想我了,你就给我打电话,我的号码不会变,我就会回来看你。

他对着嘟嘟的盲音说,我想你了。

良笙不会知道,在他离开云南的两天后,朝蔚回了云南,依旧住在那个还没租出去的房间里,房东把东西又给她搬回来。

她去学校接季予的儿子放学,遇见了季予的前妻。这个在季予困难时期选择离开投向他人怀抱的女人,在上一任破产之后又任性地回来。母亲对孩子的思念,永远都是感人肺腑的借口。在朝蔚面前搂着孩子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哭诉前夫的种种不妥,以及与季予恋爱的种种甜蜜,全然不顾怀中挣扎的孩子。在女人苦苦哀求,威逼利诱,各种暖磨硬泡之下,她和季予,以及孩子皆是疲惫。朝蔚选择离开。

回昆明之后的朝蔚找了一份文员的工作,在写字楼里朝九晚五。回家之后研究茶道和菜谱,周末报了美术兴趣班,陶冶情操。

时间像云南上空蓝色幕布的云朵,大块大块的飘过。

两个月后的傍晚,朝蔚下了课,在超市买了水果蔬菜往家走。在第二个路口过红绿灯的时候,熙攘的人群中,一只手从身后穿过,握住她的左手掌,温暖有力,指腹轻轻抚摸她掌心的伤疤。

只是片刻的惊讶和迟疑。朝蔚没有回头,没有转身,然后,一直往前走。身后的人迈步上来,与她并肩行走。

他说,小娃娃,叔叔给你做回锅肉好不好。

朝蔚轻轻笑了,露出左侧唯一的一个酒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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