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我们有堂语文课——参观王府井书店。那天,书店顶楼在卖旧书,我用两块多钱买了两本旧书:亚里士多德、尼采文集。我的书被同学们嘲笑,因为和考试无关,没用。
毛姆说:“读书,是一种享受,而不是有用。”看到这句话,真可谓心有灵犀。多年来,我坚持无用的阅读:不能带来文凭,不能学会技能的阅读。
年少时,抱着书,在冬日的被窝,搂着猫,读狄更斯、大仲马;青春期,读哲学,懵懵懂懂;工作后,虽然职业与文学没有半点瓜葛,但坚持听文学讲座,像个专业“书虫”一样啃读文学理论、不惜通过阅读原版英文来理解“乔治·艾略特、简·奥斯汀、威廉·福克纳......”
也许,只收获了一种如同吮吸母乳的婴儿满足感,应该说,很少有如此低成本的娱乐能够给人到中年的人,依然带来如此强烈的满足感。或者,是保持独立“我”,而不是众人“我们”的集体自我。
我想,这也许是读懂弗洛伦斯·格林,菲茨杰拉德的小说《书店》的缘由。
“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的呕心沥血之作,超越生命的生命,值得永久珍藏和怀念。”
这是小说《书店》里的主人公,一位人到中年,无论背影还是正面,都不大好看的寡妇写给她律师的信里的话。她想在东萨福克小镇上开一家书店。
在电影《书店》,你看到了从书中走来的“弗洛伦斯”(艾米丽莫蒂默):她有着腼腆、朴拙的笑容,身着石榴红裙,束手无策地面对小镇势力人群,却内核强大、勇敢。
然而,书对于银行经理而言,有用之处,好比睡前“安眠药”。在小镇,书店经历了热闹、萧条、关闭。期间,如同社会,好奇、冷漠、欺凌、古怪、善良的种种“代言人”在书店惨淡经营的生命周期闪现。主人公的单纯、善良在强权势力的环境面前,显得那么单薄、无力。
书中的加马特夫人好比世俗的权贵势力,最终,在她和众人的影响之下,书店还是关闭了:
“哈德堡不需要一家书店。”
人间的宿命和大自然一样,如同书中开篇描写的鳗鱼与苍鹭的较量,尽管难以决胜负。但这位勇敢的寡妇,还是相信善良、勇气有助于她实现她的梦想。她的坚持只能获得克里斯蒂娜·吉平的认同,这是个不喜欢文字的小女孩,却是最懂得她的人。
黄昏,旧屋敲门鬼和着海风叩门,弗洛伦斯用中国漆盘端来茶壶,小女孩手捧茶杯,蜷在窗下的旧沙发椅,问她能否在遗嘱里把中国漆盘留给她,这种画面看似平淡,却令人不觉感受到一丝二人情同母女的默契感。
当书店迎来本地权贵加马特夫人时,当仅有十岁的、认真的克里斯蒂娜因为执行原则,惹了祸,给予加马特夫人实质暴力,控制不住局面,泪流满面时,善良的弗洛伦斯却选择了安慰孩子,而不是向尊贵的夫人道歉。这样的场景,勾勒出了作者如同塞林格一般对孩子的真诚的爱。
电影《书店》做了一个改动,将小说留白的结果呈现出来:“小克里斯蒂娜长大后,她热爱阅读了,开了一家书店。”
也许,这是一种夙愿:一群人,并不需要书店,因为无用。然而,小克里斯蒂娜从弗洛伦斯那里收获的是隐形的传承:书店里,两个真挚、单纯的人,传承了“书籍”的精髓,但,却没有一个字眼儿是来自书籍本身,这也许是小说《书店》的精妙之笔——一个讲《书店》的故事,却通篇没有介绍任何一本书的内容。
人们虽然用博尔赫斯的名言“天堂是图书馆的样子”装帧门面,但是,他们并不需要“书店”。
然而,文学,从来就是大浪淘沙中的“珍珠”,只有眼神最纯净的少数灵魂才能识辨出来。作为灵魂庇护所的“书店”一直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