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回来啦?”开心的叫声传过来,只见一个少女站在破旧的瓦房门口,忽闪着大大的眼睛,秀发随意地扎起挂在脑后,微微发育的身体裹在满是补丁的衣服里,散发着青春的气息。
在她开口之后,一个虎头虎脑的小家伙立马从她身后蹿了出来,小腿飞快地跑着,向着来人扑过去。“哥哥!”
“十一今天乖不乖啊?”来人弯下腰,好让小家伙能够扑到自己怀里。说着抱起小家伙,朝着少女走去,“二妞!”,这二人正是狗子和二妞。
四年过去了,狗子已经十三岁了,还是像当初那么瘦,不过个子高了不少,有五尺多(一尺=0.29米),眼睛不大,却很明亮。身上的衣服不仅满是补丁,还脏兮兮的。
“哥哥今天带回来什么好吃的啊?”十一双手攀着狗子的脖子,奶声奶气地说。
“哈哈,你就知道吃!是喜欢哥哥,还是喜欢吃的啊?”狗子佯怒,但眼睛里的喜欢却是谁都看的出来的。
“嗯,我喜欢哥哥给我带好吃的,嘻嘻。”十一忽闪着大眼睛,想了半天,说道。
“你呀,人小鬼大。”二妞从狗子怀里抱下来十一,“哥哥那么累,你还叫他抱你,不知道心疼哥哥啊?”二妞轻轻地拍了一下十一的屁股。
“没事儿,没事儿,我不累。”狗子看十一委屈地看着他,很是心疼,立马说道。
“行,行,行,你就知道惯着他。”二妞噘着嘴,“对十一比对我还好。”二妞也不是生气,就是在开玩笑而已。
狗子自然是知道她的,把肩上背着的褡裢解下来,递给二妞。“这是烧鸡,赶紧拆开了,饿坏了吧?”
“哇,烧鸡!”十一在地上蹦起来,拽着二妞的衣角,就要她赶快去打开。
“我是欠你们的?”二妞一巴掌打掉十一的小手,然后就去收拾吃的了。
狗子牵着十一的手,慢慢地跟了进来。
三人现在住的地方是位于小城边缘的一个破庙,好像是很久以前一个皇帝修建的,过了几百年,早已破败不堪。
狗子他们是一年前来到这个地方的。以前还只是溃兵扫荡他们村。去年,战场直接烧到这个小村子,狗子他们是躲在地窖里才逃过一劫。仗打完了,村子也都毁了。狗日的军官为了犒劳部下,把村子里能吃的都抢走了,还把那些小媳妇儿都掳走了,美其名曰:“这些都是补还的军饷”。
日子不好过,兵灾之后,狗子二妞拖着两岁的十一,一起逃难到了县城,在这个小庙里落住了脚。
白日里,狗子进城找活计,当然大多数时候都是没活的,狗子就去要饭,去偷,当然,这些狗子是不会和二妞说的,只说自己在城里打短工。每次回来之前都要把一身的脚印掸干净,才敢进门。
看着十一抱着鸡腿啃地起劲儿,狗子心里叹了口气,这孩子跟着自己,竞遭罪了。
“狗子,你怎么不吃啊?”二妞看着狗子发呆,问道。
“我在城里吃过了,不饿,你们吃吧。”狗子放下筷子,走到院子里。
冬天就要来了,缺衣少吃的,要怎么熬啊?狗子看着天上的残月,怔在那里,没有注意到身后的二妞。
二妞看狗子没反应,上前拉住他。狗子回过头看着二妞,笑了一下,不管怎么样,都要养活他们啊,三年前自己既然活下来了,现在没道理要去死。
狗子拍了拍二妞的手,示意自己没事儿,然后拉着二妞的手一起进屋去了。
半夜,狗子起夜,一打开门,就看到院子里堆着好多粮食。
十一月六号晚,天上飘着雪,路边墙脚的小乞丐缩成一团,一整天没有讨到吃的了。在这么下去,今天都不知道能不能活下去。
“大爷,行行好,赏口吃的吧。”小乞丐对着一个大腹便便的富人悲哀地祈求着。
富商着急着回家,不耐烦地一脚把小乞丐踢开。
早一点死去吧,小乞丐痛苦地缩在雪地里,肚子的绞痛使得他痛晕过去。喉咙上出现的血痕使得昏迷中的小乞丐眉头皱了一下,但是很快,小乞丐就没了气息。对他来说,能够尽早的解脱或许是一件好事,希望下辈子不要再做人了。做人,没有希望。
黑衣人冷漠地拿出洁白的手绢,擦拭着剑上的血,随便丢在了小乞丐的身边。血染在白绢上,就像小乞丐的血染在雪地上一样。猩红的梅花,很快被不断的大雪覆盖,小乞丐也盖上了一层白色的棺材。
“你,你是谁?”朱大鼎捂着喉咙,惊恐地指着眼前的黑衣人。
在他眼前,站着一个黑衣人,而黑衣人身后,是一十五具尸体。
黑衣人没有回答,转身离去。
这场大雪掩埋了很多人,同时也掩盖了所有的痕迹。十一月初七,大雪依旧在飘着,很多人前一夜还在担心这个冬天该怎么熬,但这天一大早,居住在破庙,贫民窟,乞丐窝的人,突然发现在自己的门口放着一袋粮食。
狗子看着院子里的一堆粮食,头皮发麻。艰难地咽了口唾沫,狗子打着哆嗦,回到屋子里去,并拉着二妞和十一,缩在被窝里,不敢动弹。
十一尿急,想下来撒尿,都被狗子严厉地拒绝了,最终哭哭啼啼的十一尿在了裤子里。
直到天大亮,狗子听了半天,没发现外面有声音了。这才踱着步子从床上下来,挪到门边。透过门缝见院子里没人了,狗子又小心地扒开门,探出头左右看看之后又立马缩了回来。直到确认外头没人了,狗子才又重新打开门。
只见院子里空无一人,只放着两袋粮食。
狗子这才放下心来,朝屋里头喊二妞出来搬粮食。
城里发生了一件大事儿,粮商朱大鼎被杀了,一家老小一十六口人,无一幸免。
县令下了死命令,所有捕快全城搜捕,不准放过任何一个可疑之人。一时之间,全城风声鹤唳,所有捕快全部出动,整个整个县城人心惶惶。
没有目击者,没有活口,就意味着没有证据。
十一月初九,大雪之后,县令李威秘密约见了花蛇帮帮主伍二三。
没人知道他们谈了什么,但是第二天,县令就撤销了戒严,让捕快拎着俩人头,宣布结案。
狗子盯着城墙上贴的告示,心里一阵后怕。一十六口人啊,其中还有婴儿呢。这又叫他想起了四年前自己差点被饿死的那个晚上。要是那天晚上自己动了心思,恐怕不仅没有那两袋粮食,自己一家三口怕是也要做刀下亡魂。
这世道,穷人会被饿死,可为富不仁的人,也会被人杀,而且一杀就是灭门。这才短短几年,狗子就见了两场灭门惨案。
狗子认识字儿,这事儿连二妞都不知道。要不是这次逃难躲进了县城,可能连狗子都快忘了,自己是认识字儿的。狗子五岁的时候,他娘就教他认字了。
一个农妇,竟然识字儿,还有那块玉佩。狗子这几年也一直都有想这个问题。自己的身世是有故事的,但狗子实在是没什么心思去过多的考虑,因为,当下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吃饭,活下去。
有了两袋粮食,狗子终于不用再去偷去讨了,这个冬天算是能够过下去了。
这些粮食要留半袋,庙后面很多的荒地,开春之后,和二妞一起收拾一下,把粮食种下去,这才算是有了立足的资本了。农民,始终热爱自己的土地。那些从泥土里长出来的成果,比一锭金子还叫人觉得踏实。
乱世不知年岁,狗子在后山逮到一只野兔,这个年总算是有荤腥了。看着啃的满嘴油的十一,狗子觉得自己无论如何,也要撑下去。